制度化管理(制度化管理的重要性)
为了保证现场管理的规范化,几乎每个企业都在用制度规范的手段来协调企业管理,这就是制度化管理。这种管理 *** 倾向于将企业管理流程设计成一台精确的机器,追求其运行的规律性和科学性。
但是,企业是一群人,人不是机器,不可能像机器一样精准、稳定、有节奏。个人的情绪波动和对本能的追求总是在变化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完美的制度化管理只是一种想象。
再者,一个企业不可能成为一台设计完美的机器。它是在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生命体,随着环境的变化而调整自身的管理和运行状态。这种调整机制要求企业要有成长发展的机制,企业要有灵活的应变能力。而成长发展机制和柔性韧性能够发挥作用,需要员工个人行为的帮助。所以,即使从生存发展的需要来说,企业也不能变成机器。
可以说,极端的制度化管理可实现性低,不够理想。所谓“制度化管理”,强调在制度化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寻求制度化与人性化的平衡,以及生命力。在实施制度化管理的同时,要处理好以下两组影响因素。
1.规格和灵活性
规范和灵活似乎是一对矛盾的个体。在现场管理中,每个人都需要按制度办事,坚持原则,这是企业制定制度的初衷,也是实施制度管理的基本要求。但如果企业强调标准化的要求,企业制度可能会逐渐僵化。
比如某企业是国内电子产品组装企业,在现场成本控制方面有独特的控制 *** 。在原材料采购“货比三家”方面,其初衷是在采购时多做比较,力求用最少的钱买到质量更好的商品。然而这个制度一实行,就彻底沦为了一场价格战。曾经有一个信息部的员工,他的电脑突然染上了病毒,他需要马上去买杀毒软件。按照企业正常的审批制度,你要先提交采购申请单,审核通过后货比三家,再向财务部申请采购资金,至少需要3天。但该员工进行市场调研对比后,向财务部申请资金,财务人员表示由于月底成本核算,不方便办理此类事宜。于是花了一周时间买回了杀毒软件。此时,信息系统已暂停运行8天。
事实上,虽然我们一再强调标准化,我们都知道系统标准化的重要性,但我们不能在管理过程中失去灵活性。在协调这两个矛盾时,管理者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根据国内大部分企业的实际情况,应该加强制度化管理,甚至可以牺牲一些灵活性。由于传统和现实因素的影响,我国企业管理的现实往往是原则性太少,灵活性太多。
如果事件关系全局,管理者要坚持原则,坚决按照制度办事;如果只是部分无关,那么管理者可以考虑适当放宽制度限制,进行灵活改进。
2.他律与自律
在现场,当涉及到对员工个人工作行为的管理时,管理者应该更多地依靠教育、惩罚、强制、约束等外在规范,还是更多地依靠员工的个人意识和自我约束来达到管理目的?前者叫他律,后者叫自律。
很多生产企业更注重“他律”的一面,一些管理者认为必须有一定的行为来约束员工,以保证员工能按照事先的规定行事;并设置专门的相关奖罚措施来督促员工的现场操作行为。
事实上,无论选择什么样的管理方式,企业都必须率先考虑员工的自觉性和自律性。如果员工缺乏自觉性,自律性有限,企业活动无法按部就班、协调一致地进行,那么企业就必须充分依靠“他律”,发挥制度规范的作用。
但在保证组织正常活动的范围内,尽量发挥自律的作用,缩小他律的范围,避免他律过度,降低员工的信任度,助长破坏性。如果自律运用得当,可以更好地培养员工的个体意识和责任感,充分发挥员工的聪明才智和创造力。
因此,企业在用制度管理现场时,切不可“以制度完全代替管理”而形成僵化的格局,或“以管理的随意性完全代替制度”而不显得杂乱无章。在日常经营管理中,企业的管理者一定要把握好这个尺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