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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成功的原因(商鞅变法成功原因4点)

商鞅变法成功的原因(商鞅变法成功的四个原因)

商鞅变法

战国改革中,最成功的是商鞅变法。

商鞅变法在各国的时间顺序也比较靠后。在此之前,各国变法的主要内容基本相似,商鞅其实很大程度上是抄袭者。对比商鞅变法和吴起变法,可以发现商鞅变法在很多方面几乎是吴起变法的翻版。

再说著名的《李牧心》,显然是抄吴起《车李源心》的典故。原来吴起在魏国当将军的时候,曾经在城北放了一根竖井,下令谁能把竖井搬到南门,就给谁丰厚的赏赐。人们觉得这是一个笑话,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人动轴。后来一个傻大兵说怎么难,拿起竖井往南门搬。吴起当场给了他很多钱,士兵们才知道吴起说的是真心话。商鞅效仿吴起,在秦国都城南门前立了一根木桩,并许诺谁把木桩搬到北门,就给谁一大笔钱,由此拉开了他变法的大幕。这是对吴起变法的简单抄袭。

至于商鞅变法的其他方面,则与楚国相差无几。商鞅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就是将全国土地重新划分为31郡,建立中央集权。如前所述,这种县制改革最早是由楚国实行的。商鞅还取消了石清石碌,奖励军事成就,鼓励农耕和战争,发展生产...这些措施都是吴起做的。就连商鞅的《焚诗写法》也是抄自吴起的《破横祛纵,使放松的人张不开嘴》。因此,我们可以说商鞅变法只是吴起变法的升级扩大版。

那么,为什么在战国中,只有秦国的改革取得了完全的成功,甚至其他国家的楚国改革都远不如秦国有效呢?

因为秦的落后。

商鞅变法

秦国是当时列强中最落后的国家。秦人起源于甘肃天水。荒凉的西北高原物产稀少,人民生活贫困。《汉书·刑法史》这样描述秦国:“其人也心胸狭窄,其人残暴。”

秦国和中原诸侯国在很多地方都不一样。首先,它没有文化。李斯说“士不从秦”,荀子说秦国“无儒”,没有深厚的礼乐文化传统。所以秦国的人才,包括商鞅、韩非、李斯,都是从外面招进来的,并不是在本国培养的。其次,秦国不实行总统制的继承制度,没有严格的宗法制度,“选勇者立之”(《春秋公羊传·召公五年》)。在普通人的生活中,“父子无分,同室操戈”(《史记·尚军列传》)。所以这真的是一个没有文化的落后地方。

所以法家在秦国如鱼得水。

商鞅在秦国打击商业,“废逆程”,废除旅馆,禁止商人随便往来;“一山泽”将山、河、湖等自然资源收归国有,禁止农民谋生。[1]

人什么都做不了。他们能做什么?只有两件事,耕田和打仗。或者你上战场,为国捐躯;或者努力种田,把收获的粮食一半以上作为口粮。

如果你不想犁地或打仗呢?去坐牢吧。商鞅制定了极其残酷的法律,人稍有违背就会被割掉鼻子和脚。《燕铁论》描写秦人的困苦,说:“商鞅任秦时,人若刈草则刑,师若子弹则用;从军队到长城,从驻军到战车,从生到死,但从死到死,他是孤独的却不是人吗?”商鞅统治下的秦国,***如草,用兵如子弹,秦人不是参军就是运粮,死了很多人。

这样,国家的吸收能力就大大提高了。商鞅通过变法把整个秦国变成了农场和军营,所有秦人都成了战争机器中的零件和合格的螺丝钉。[2]

商鞅

这样的制度一定会引起公民社会的反弹。为了统一思想,控制舆论,商鞅不仅焚书坑儒,还规定民众对国家政策“不能议论”:

秦、民国之初,不便之人有机会发言,魏阳曰:“这些都是乱民。”搬到边城去。之后,百姓不敢议令。

除了“不容商量”,商鞅还建立了“报奸”制度,互相监督。儒家主张“父隐子显”,法家则鼓励亲亲相隐。秦律甚至规定,妻子可以举报丈夫,其财产可以得到保护,不被没收。如果丈夫告诉妻子,妻子的财产可以用来奖励他。这样做的目的是让所有人都有危险感,“构造对人民的仇恨,自相残杀”。所以商鞅说:“在至善之治中,夫妻不能以弃恶遮非,不害亲人为友,人与人之间也不能互相隐瞒。”

这样的理论与贵族文化的性格相去甚远,在其他有礼乐文明基础的国家也很难彻底推行。这是法家学说在其他国家遭遇重重阻碍,改革没有彻底进行的主要原因。

但在秦国,它很快就生根发芽,而且效果很好。秦国通过改革,建立了国家全面垄断、控制和动员社会资源的新体制,很快就获得了其他国家得不到的巨额军事资源和巨额军费。

[1]为了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商鞅还明确提出“人没有迁徙的权利”,这也是束缚中国人几千年的“户籍制度”的起源之一。

[2]韩非子在《吴志》一文中说:“故主之国为开明,无简文,法为教法;无先王之言,以官为师;无私剑防御,砍头神勇。它是领土上的人民,它的说话者必须遵守法律,而行动者应为此而邀功,并为勇敢者尽力。”这个理想在秦国真的实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