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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女职工生育保险有哪些待遇?

苏州女职工生育保险有哪些待遇?

产前检查费用

在社区卫生健康部门登记生育服务信息,并在定点医疗机构建卡后符合规定的费用,在3000元限额内,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全额结付。

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在妊娠和分娩住院期间,因住院分娩或者因生育而引起的流产、引产,所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全额结付。

注意: 任何生育待遇的享受,前提都是在社区做好生育登记。

生育津贴

以职工产假或者计划生育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前12个月生育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除以30计算。计发天数为:顺产的,158天;难产、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一次性营养补助

2023年7月1日及以后生育的女职工,计发标准为27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