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什么?
作为完善医保制度、解决人民群众突出关切的重要改革举措,近年来,异地就医广受关注。2022年11月30日,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部署,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财政厅共同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明确取消省内临时外出就医备案,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或跨省异地转诊就医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跨省其他临时就医免备案。相关政策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进一步解决群众“资金垫付、报销跑腿”的问题,宁波不断新增定点医疗机构,扩大异地就医服务范围。目前,我市参保人员在全国旅游、出差、探亲时临时看病,都可以拿着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跨省转诊和到市外长期居住(3个月以上)的我市参保人员,只需提供相关材料,就可以线上办理备案,免去跑腿的烦恼。此外,从今年1月开始,我市全面开通了异地药店购药服务,宁波参保人员在异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也可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直接结算。
适用人群
《通知》根据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行为发生的原因,主要分为两大类6种情况。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地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