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诊特殊病病种范围
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严重精神障碍、血友病、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肺结核、儿童I型糖尿病、儿童孤独症、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
二、门诊特殊病待遇支付标准
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持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到相关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发生的合规特殊病费用按以下标准支付。
1、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待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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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待遇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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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办理:
参保人员持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有效诊断材料,至本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家庭医生处申请办理门诊慢性病待遇准入手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登记准入信息上传至医保信息系统。其中高血压、糖尿病参保患者需提供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明确诊断的病史资料和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其他门诊慢性病参保患者,需提供三级医疗机构明确诊断的病史资料和相关检查化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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