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金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新调整公告
一、缴费档次。
从2024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调整为8档,分别为每年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7000元;其中200元档次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低保边缘户等困难群体参保 *** 代缴档次。参保人应逐年缴费,累计缴费不足15年允许补缴的,补缴更高缴费档次不超过每年5000元。2023年前(含)缴纳过7500元的城乡居民,2024年以后仍可每年连续按7500元缴费。
注:原缴纳过7500元档次人员的政策衔接
2023年前(含)缴纳过7500元的城乡居民,2024年以后仍可连续按7500元缴费,期间如有中断或降低档次缴费的,次年起更高档次按现行规定标准(第8档7000元)执行。
二、另设一档被征地农民高缴费档次。
设置一档被征地农民高缴费档次,按7500元标准执行。
三、缴费补贴。
*** 缴费补贴标准调整为:
200元代缴档次、300元缴费档次补贴30元;500元、1000元缴费档次补贴80元;2000元缴费档次补贴200元;3000元以上缴费档次补贴300元。有条件的县(市)可在此基础上提高 *** 补贴。
四、实行灵活的缴费方式。
在一个缴费年度内,参保人可以变更一次缴费档次。选择按照更高档次缴费,档次变更的缴费补贴一并补足。
五、探索多渠道筹资试点。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公益慈善组织等资助参保人缴费试点,进一步拓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渠道,增加个人账户积累。
本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已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