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生育津贴怎么发?
女职工生育时参保缴费满1年,在济南市定点医疗机构生产的,医保中心经办业务人员,在系统中直接提取联网结算信息,按照生育方式,直接结算生育津贴。自动按月打到社保卡金融区或本人实名制银行账号内。生育时缴费不满1年的,待其参保缴费满1年后,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补支生育津贴,实现了生育报销全流程“不见面” ,“零跑腿”。缴费满一年之后,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的可拨打生育保险待遇服务处68967286申请补支生育津贴,未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的需要提供材料至大厅申请补支生育津贴。
目前生育津贴政策:
生育之一个子女的正常生育的产假天数是98天,晚育的增加60天。生育二胎三胎98天生育津贴。无论一二三胎,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15天。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二孩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外,增加产假60天;增加的产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
省人社厅鲁人社〔2018〕169号文规定:对增加的产假、护理假,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女职工生育二孩增加60天产假的待遇应由用人单位落实发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