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湖南省今年基本养老金是怎么调整的?
答:根据国家规定,我省2024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定额调整体现公平,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
挂钩调整的标准:
挂钩调整部分,实行与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
一是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不满15年的按15年计算),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再增加1.12元(缴费年限计算到月,不满1年的记为1年)。
例,王阿姨缴费年限34.2年,则其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金额为:35年×1.12元/年=39.2元。
二是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以本人2023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再增加0.84%。
例,李大爷2023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3000元,则其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金额为:3000元×0.84%=25.2元。
倾斜调整的标准:
倾斜调整部分,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继续倾斜。
1,对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
2,对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
3,同时,对艰苦边远地区(桑植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城步苗族自治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