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失业保险金领取多少钱
潍坊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更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金额为下辖区市(县)更低工资标准的90%。潍坊失业保险金分为1980元,1809元两种档次,安丘市、高密市、临朐县、昌乐县、昌邑市、青州市执行1980元,其他县市执行1980元。
潍坊各区市(县)失业保险金标准 | |||||||||
区市(县) | 金额 | ||||||||
潍城区 | 奎文区 | 坊子区 | 寒亭区 | 峡山区 | 滨海区 | 高新区 | 诸城市 | 寿光市 | 1980元 |
青州市 | 安丘市 | 高密市 | 昌邑市 | 昌乐县 | 临朐县 | 1809元 |
为贯彻落实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更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险保障能力,兜牢民生底线,自2023年10月1日起,山东将按照调整后的更低工资标准的90%同步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分别为: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烟台市、潍坊市5市的部分市(区)和东营市、威海市2市所辖县(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1890元调整为1980元,增加90元;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枣庄市、烟台市、潍坊市、济宁市、泰安市、临沂市、滨州市10市的部分县(市、区)和日照市所辖县(区)由原来每人每月1710元调整为1809元,增加99元;淄博市、枣庄市、济宁市、泰安市、临沂市、滨州市6市的部分县(区)和德州市、聊城市、菏泽市3市所辖县(市、区)由原来每人每月1530元调整为1638元,增加108元。
申领失业保险金需满足的条件
①参保缴费1年以上
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主动离职不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哦~
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纪、违反规章制度等原因,或虽无过错但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因用人单位欠薪欠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可领取期限
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