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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亲居留许可和团聚签证,团聚探亲许可:外国人居留中国的亲属团聚签证

什么是探亲居留许可和团聚签证

探亲居留许可和团聚签证是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期间,为其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赴华探亲而办理的手续。这两种签证类型类似,但区别在于适用情况不同:

1.探亲居留许可适用于外国人已在中国取得居留许可、或持有有效签证并暂时离境将再次回到中国境内的情况;

2.团聚签证适用于外国人未在中国境内居留,而是仅为了探亲而入境中国的情况。

探亲居留许可和团聚签证的办理流程

探亲居留许可和团聚签证的办理流程大致相同:

1.申请签证:外国人或其亲属向中国驻外领事机关申请签证,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如护照、照片、赴华探亲邀请函等;

2.审批:中国驻外领事机关审核材料,如审核通过,签发签证或者签证通知单;

3.入境:持签证或者签证通知单到达中国,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留证件或者居留许可;

申请探亲居留许可和团聚签证需要哪些材料

探亲居留许可和团聚签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有效护照:外国人需要提供护照原件,有效期需超过入境申请日六个月以上;

2.照片: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3.签证申请表:需如实填写,签名并贴有一张本人照片;

4.邀请函:赴华探亲邀请函需由在华家属或机关团体等发送,内容需详尽,签字盖章并附本人在华亲属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或单位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依据个人情况,可能需要补充以下材料:工作单位证明、收入证明、在华居留相关证件、婚姻和亲属关系证明等。

办理探亲居留许可和团聚签证的注意事项

办理探亲居留许可和团聚签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材料准备:申请人应仔细核对、准备好所需材料,确保申请无误,避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而影响办理进程;

2.时间安排:根据签证办理流程,申请人应提前安排好时间,保证签证及时出具,并在规定期限内赴华;

3.安全守则:进入中国后,外国人应自觉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注意安全,不得从事与居留目的无关的活动。如在中国遇到任何问题,应尽早与中国外交部领事保护中心联系;

4.延期办理:如需延期居留或换证,应提前90天向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延期和换证手续,如延期期限在30天以内的,则应在居留期满前办理延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