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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失业保险转移接续指南

徐州失业保险转移接续指南

参保职工跨省就业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迁,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跨省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在转出地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只转移失业保险关系,不转移失业保险费用。

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可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业务。转入、转出地经办机构根据文件规定进行审核和待遇转移。个人在该网站上可以查询办理进度。参保职工省内跨统筹区就业的,无须办理转移手续,缴费年限自动累计计算。

【办理流程】

1.进入“江苏智慧人社”app-点击菜单栏“服务”。

2.选择“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关系转入/转出”,按照提示上传材料。

或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