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分享 > 正文

宜昌公积金代际互助提取条件是什么

宜昌公积金代际互助提取条件

一、具体条件

1.缴存人及其配偶在宜昌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

2.代际互助的父母或子女家庭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仅有1套或无自住住房。

3.所有提取人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不存在其它不允许提取情形。

二、提取范围

购房人及其配偶在宜昌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可代际互助使用住房公积金。

三、代际互助提取业务所需材料

1.购房:购房材料(详见购房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和户口本、履历表等直系亲属关系材料。

具体材料:

1、提取人及配偶的身份证。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代际提取的需提供亲属关系材料。

2、提取人本人的宜昌市民卡或银行一类借记卡。

3、结婚证或单身声明(现场签署),能联网查询的不需提供。

4、缴存地家庭现有住房查询结果(能联网查询的不需提供;不能联网查询的,需提供缴存地不动产部门出具的打印查询结果)。

5.购房类型:

(1)购自住商品房现房

①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不动产产权情况表(复印件加盖开发企业公章)。宜昌区域外购自住商品房一次性付款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

②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若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发票的,另需提供购房合同)。

(2)购自住商品房期房

①购房地不动产部门出具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家庭现有住房查询结果上已登记该套住房信息的不需提供;

②购房合同;

③购房发票。

(3)购自住二手房

①已过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商业贷款合同;

②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购房合同。

(4)购自住拍卖房

①房屋拍卖确认书、已过户的不动产权证书;

②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契税发票。

(5)购买宜昌区域以外的期房、现房、二手房和拍卖房,除提供上述相关材料外,另需提供:

①提取人本人及配偶任意一方购房所在地近6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明细;

②无法现场核实的,提取人需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承诺书》和《房产信息核查授权书》。能通过借款合同、主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报告及手机APP等方式核实购房行为属实的,则不需填写。

2.加装电梯:《联合审查意见书》、所在单元签订的《宜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以及户口本、履历表等直系亲属关系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