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加深对书中情节、人物和主题的理解,同时也可以提升我们对文学艺术的欣赏和鉴赏能力。不同读者的读后感可以展现出多元的思维和理解,帮助我们更全面地认识一本书。
经典到底是经典,《飘》一书中以南北战争为背景,作者站在一个南部邦联支持者的角度,书写了一幅爱恨交织的精彩画卷。今天小编在这分享一些《飘》读后感随笔两篇给大家,欢迎大家阅读!
时隔八年,再读了一遍《飘》,仍然是这么多年里我最喜欢的书。
我初二的时候之一次读这本书,现在已经快要大学毕业了。我有些奇怪甚至是惊讶,我依然能够清晰地想起来某段文字和大致的故事情节,或许青春期看过的书总是忘不了吧。从前我喜欢思嘉和媚兰,现在我还是热烈地喜爱着这两个姑娘,或许是我没有长进,这时隔八年的阅读体验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
我是一个肤浅的人,小时候不喜欢看战争背景,长大了仍然不喜欢读有关南北战争的叙述,直接略读,也不想去纠结到底南和北谁才是正义的一方,这世上可没有绝对的对错。一些细小的变化是,以前我把它当作一个完完全全的爱情故事,但那时候我一丁点也不懂爱情,就是一些小女生的幻想,这八年里,我似乎也没有懂爱情,却变得不太相信爱情,也没有经历过什么糟糕的情感,就这样慢慢地自然而然地不愿意与异性接触,再大一点来说,不喜欢与人接触。所以这次看的时候,并没有把情感戏当成多么重要的地方,倒是格外关注思嘉身上所显示出的自私虚荣的人性的小毛病,也正因为这小毛病,才让我爱她。
我以前没有发现思嘉是那么有魅力,她的主见甚至她的自我,都叫人深深着迷,但是说实话,比起思嘉,我当然更喜欢媚兰这样的朋友,在现实中的思嘉,或许真的会爱不来。她对别人没有同情心,更没有同理心,她的眼中只有她自己,甚至希礼,瑞德也只是她内心自我的一个投射罢了。在最后,她才发现自己爱的不是希礼,而是瑞德。但是对瑞德的爱难道真的是发自灵魂的爱吗,也许在很久以后,忽然的某一天,思嘉又会发现,她似乎也不是那么喜欢瑞德。
思嘉注定是一个人,她有着傲气与卑劣混杂的灵魂,而这个灵魂只有她自己可以吞咽。塔拉那个有着充满灵动与狡黠的绿眼睛的少女,十二橡树那晚风光无限却内心愁苦的舞会美人,害羞腼腆的查理的寡妇(我倒挺喜欢查理这样的男孩子),在战乱中带着媚兰逃回塔拉的英勇战士,抢了妹妹的老公只为了拯救塔拉的卑劣女人(肯尼迪对思嘉确实也很好了),精明能干的木材厂女主人,最后成为了瑞德的妻子。
每一个阶段的思嘉,都和下一个阶段的思嘉没有任何共通点,修养极好的贵族 *** 不会想到有一天她要在塔拉的土地里干农活,也不会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掉进钱眼里爬不出来。她勇敢果断,有着叛逆的内心和极强的自我修复能力,但她确实也存在着许多的毛病。与有婚之夫暧昧不清,这是一种没有原则的爱和勇敢,自私冷酷,雇佣囚犯压榨劳动力,爱钱不是问题,人们都希望自己可以过的好些,再者她经历过饥荒以后极度缺乏安全感,从钱中去寻求安全也能够理解,只是一种财富的积累不应该是在对另一种财富的压榨之上的。
可人总是有缺点的,她的那些缺点使她更加的生动,她能让人忘掉原则地去喜欢她。媚兰是圣人,她娇弱的同时却又勇敢,只是我不能理解她对孩子那样极端的渴望,明明已经有了博了,非得再要一个孩子吗,以至于送了自己的性命。瑞德对邦尼的宠爱也有些过头了,如果是把对思嘉的爱加注在孩子身上,那还是难以理解的,人都是独立的个体,爱一个人的时候难道不该只是爱他,而不要夹杂其他人的影子吗?我想兴许是我还没结婚,对待孩子问题上,我实在是无法找到共鸣,再过十年再读这本书,也许,也许会有新的想法吧。
瑞德和思嘉本可以不要这么互相伤害的,但是对爱的猜疑和顾忌迫使他们这样去做,我爱你但我也希望你爱我,可是我又不能够确定你爱我,所以我要恶言相向保住自己的面子同时不让你看出来我爱你,然后自己一个人内心承受着极大的痛苦,啊,这样还蛮没意思的。
希礼…一个浪漫的理想主义者,对他我没有太多喜欢也不讨厌。至于亚特兰大其他的居民,不生活在那样的政治背景下,我真的不知道体面的贵族和北方佬的区别在哪里啊,这两种称谓之间真的隔了那么远的距离吗?思嘉一系列的行为在如今看来也并没有很逾矩啊。我还很喜欢白蝶 *** ,谁不想做一个到老都被大家保护被大家疼爱的人呢。
爱是虚荣,爱是占有,这世上没有谁陪你到最后,只有自己对自己说,明天会更好。
我很喜欢《飘》,高中时一个朋友推荐我看的,我很喜欢斯嘉丽,喜欢瑞特。这种喜欢不是因为爱情或者说是演员。我喜欢的是斯嘉丽那种拼搏,喜欢的是瑞特那种真实。斯嘉丽的那种拼搏的精神,鼓舞了我,从高中,到大学,到现在,每当我失去了动力,觉得累时,每当我被人误解,走不下去时,我总会对自己说,像斯嘉丽一样走下去,坚持下去,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了!我很难想象,要是没有飘,没有斯嘉丽,我现在会是什么样子。。我喜欢瑞特说话一针见血,我喜欢这样的人,但是我知道,瑞特不适合21世纪的中国,因此,对瑞特的喜欢,只能在心里。有人会说,如果,你的周围也有一个别人都说他坏的男人如瑞特,你还敢接近吗?我会说,我敢,对于我来说,任何人都可以是朋友,只要他的心是善良的。最后,我感慨一句,希望大家不要把《飘》仅仅当成言情小说读,希望大家更深入,这是一部伟大的巨著!!
我喜欢看书,今天我去了一个图书馆,那里有很多书,看得我眼花缭乱。你知道这个图书馆在哪里吗?告诉你吧,它就是北京中小学生数字图书馆,这个 *** 图书馆中天文、地理、军事、文艺……种类非常多。我再次读了我最喜欢的西游记。
其中真假美猴王故事主要描写一只猴子变成孙悟空的样子打伤师父、抢走行李、占领花果山。孙悟空和他找了观音、玉皇大帝和师父,他们都没有分辨出来。最后他们去找如来,如来说:“六耳弥猴最擅长模仿和变化,明白许多东西的品性,与悟空声音和相貌相同的只有六耳弥猴了。”假悟空现出原形,被真悟空打死,真假美猴王大战终于结束了。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要做一个诚实的人,不要撒谎骗人,否则只会害了自己。在学习上也是一样,不要像那只“六耳猕猴”,要扎扎实实的掌握知识,学习本领,只要一心一意的做事情,就一定会成功的。
西游记向人们展示了一个绚丽多彩的神魔世界,人们无不在作者丰富而大胆的艺术想象面前惊叹不已。
然而,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是一定社会生活的反映,作为神魔小说杰出代表的西游记?通过西游记中虚幻的神魔世界,我们处处可以看到现实社会的投影。悟空是西游记中之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神。
他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他机智勇敢又诙谐好闹。而他更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如意金箍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夺目的神话英雄。孙悟空那种正义大胆、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横扫一切妖魔鬼怪的大无畏气概,反映了人民的愿望和要求。
他代表了一种正义的力量,表现出人民战胜一切困难的必胜信念。说到猪八戒,他的本事比孙悟空可差远了,更谈不上什么光辉高大,但这个形象同样刻画得非常好。猪八戒是一个喜剧形象,他憨厚老实,有力气,也敢与妖魔作斗争,是孙悟空之一得力助手。但他又满身毛病,如好吃,好占小便宜,好女色,怕困难,常常要打退堂鼓,心里老想着高老庄的媳妇;他有时爱撒个谎,可笨嘴拙腮的又说不圆;他还时不时地挑拨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他甚至还藏了点私房钱,塞在耳朵里。他的毛病实在多,这正是小私有者的恶习。作者对猪八戒缺点的批评是很严厉的,但又是善意的。他并不是一个被否定的人物,因此人们并不厌恶猪八戒,相反却感到十分真实可爱。师傅唐僧,虽说没有孙悟空的本领、猪八戒的活络、沙僧的勤快、白龙马的脚力,但他品行端正,会念真经,不怕“千刀万剐”,有坚定的信念;沙僧和白龙马虽说没有什么大本事,但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甘心当好后勤,不好出风头。
当我读完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篇书时,我感到高尔基小时候的生活并不是非常快乐,但他却交到了许多朋友。
因为我从书中知道了高尔基在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善良的母亲因为没有钱去养活他,所以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的家里。然而,不幸的是他的母亲在他的外祖父家走了。高尔基只上过三年学,十一岁就去干各种各样的杂活,比如说:学徒工,洗碗工,面包工,守夜人等等。
有一天,高尔基去了“善良号”的轮船上,在那里,他认识了一个全身穿着白衣服,每个手指上都长着毛,两只大耳朵里也竖着毛,他的名字叫:斯穆雷。他经常让高尔基给他念书听,斯穆雷的那只黑铁皮箱里藏着许多书,比如:奥米尔训练、炮兵记事、论臭虫之危害及消灭 *** 等。高尔基在那,是一个洗碗工,每次斯穆雷都让高尔基放下手中的活,给他念书听。光替高尔基干活的人叫做:马克西姆。
等高尔基又回到家里时,高尔基已经改变了许多,比如说:他竟然喜欢上了吸烟!他的外祖父见到这样,就给高尔基的外祖母说,外祖母就阴阳怪气的说高尔基:“你怎么抽烟!”还装模作样的打了高尔基一下。高尔基就非常生气,跑到了一个角落里,他的外祖母悄悄地对高尔基说:“我只是做给你外祖父看的,他现在跟小孩子一样。”高尔基扭过头一看,他的外祖父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幸灾乐祸。
在高尔基上大学的时候,他已经长大了,他又认识了一个名字叫做:霍霍尔。霍霍尔是一个有胡子的一个老头。在那里,高尔基和霍霍尔发生了许多事情。我就不一一说了。最后,高尔基到了另一个渔场里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对于我们来说童年是我最宝贵的收藏,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来说,童年应该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
在假期中我看了不少书,对童年这本书最感兴趣。它向我们艺术地展示了阿廖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还有十九世纪七十到八十年代的俄国社会风貌。
高尔基真实地描述了自已苦难的童年,我为自己庆幸——没有出生在那个时代,没有受到这种苦,自己没有失去父母……我很幸福,因为我有一段美好的童年。
看了童年这本书,我有很大的启发,书中告诉我们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一个男孩扮演成老头儿模样,背着一个大箩筐,步履蹒跚地边走边唱:“白胡子的老爷爷,背着一个大箩筐,走一步来看一看,不知他在找什么?找什么?找什么?他说他在找‘童年’。”童年是多么美好啊,可高尔基的童年呢,真可谓“窒息的天地,苦难的童年”,童年应该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
可怜的阿廖沙三岁丧父,被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他性格暴躁,自私贪婪;两个舅舅也粗野不堪,自私至极。
阿廖沙每天看到的是令人作呕的丑事:争夺财产、打架斗殴、愚弄毒打儿童等。在这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家庭中,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压得幼小的阿廖沙喘不过气来。但仍有许多善良、正直的人们给了他正确的指引和支持,使他看到了光明。他们都是阿廖沙的良师益友。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草丛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熟悉的童年又在耳边响起,童年已经逝去,步入初中的我回忆起童年是多么美好的时光啊,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后,才知道什么是童年,什么是幸福童年,什么叫做珍惜童年。
童年是高尔基的自传小说三部曲的之一部。早在19世纪90年代,高尔基就有写作品的念头。在192019年至192019年间,列宁到高尔基的寓所做客,高尔基不止一次地向他讲起自己童年和少年时代的生活,于是列宁告诉高尔基应该把自己的经历写成一本书,高尔基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在不久高尔基以书中形象描绘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
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最痛他,外祖父不喜欢他,舅舅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其实阿廖沙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那个年代的丑陋面目,高尔基的童年跟现在孩子的童年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
所以不管是小孩、大人都就该珍惜现在美满,幸福的生活,孩子们更应该在童年时代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一定要好好珍惜。
虽然导演是老外,但还是国产片对吧?我就爱对媳妇说国产片都不值得去电影院看。但这次,还是觉得自己说的对。
作为小说原著读者,印象最深的是作者由养小狼逐渐感受到的草原狼不屈的骄傲、圈养即受辱的精神的独白描写,并以此形成本书最核心的意识表达。从这点来说,电影中小狼的成长并没有体现出能对男主有那么大的启迪。
另外原著中小狼被钳断狼牙后丧失最后一丝尊严继而自绝的情节完全删去,取而代之的是完全相反的小狼最后被女主瞒着男主放归大自然从此快乐地独自生活。
莫名其妙之余我恶意地揣度出导演的某种尴尬心理:
狼图腾的核心是草原狼作为战士的尊严不可折辱,被圈养安逸生活是比死还不能接受的结果,宁死不能被驯服成狗。但是这部电影动用了真狼,饱经训练的真狼,也就是被驯服后的狼。
于是尴尬的矛盾duang地产生了:用被驯服的狼来演绎表达狼不能被驯服的精神,除了呵呵之余,也只能在剧情中把小狼放生来聊以遮羞了吧。
狼与黄羊一战,悄无声息却也看的人惊心动魄,而草原人对绝境中黄羊的狩猎也是发人深省。
将找到的幸存的黄羊放生,老人说:“为了来年也有丰盛的收获。”
冻的半臭的羊是狼的美味,于是留在雪地里让狼来年开春可以饱餐一顿人畜便能免受一灾。
只在当天狩猎,狩得多少便要多少,绝不多贪,剩余都留给狼,也是感谢。没有狼羊之战草原人连黄羊皮都摸不着。
对草原人来说,腾格里(天)是至高无上的信仰。腾格里为父,草原为母,草原狼受到腾格里的庇护。黄羊是灾,狼是他们的图腾。人、草原与狼必须共存,这是蒙古草原上游牧民族的智慧。
而汉族的农耕文化却习惯将一切赶尽杀绝,将眼前的利益尽收囊中。
农耕民族捍卫的是“小命”——天下最宝贵的是人命和活命;游牧民族捍卫的是“大命——草原和自然的命比人命更宝贵”。
要说人之初性本贪,也是在理。要让 *** 也能明白蒙古草原上共存的道理,恐怕也难。
《红鞋子》书里边的每个故事都有不同的讲解,例如红鞋子和小老鼠,小老鼠爱把红鞋子当做它自己的家,它还喜欢把红鞋子移动到自己喜欢的地方,不仅是这样,小老鼠还有的时候跟红鞋子吵架。
红鞋子本来是一个文雅的小女孩的,由于小女孩丢失了这只红鞋子,这只红鞋子才开始流浪旅行了。
一只老鼠遇见了一只红鞋子,它们成为了朋友。红鞋子想去找另外一只红鞋子,老鼠不答应,说秋天是个收获的季节,有奶酪、饼干、好吃的土豆,不想陪红鞋子去找另外一只鞋子。但红鞋子很想念另外一只鞋,老鼠最后答应了红鞋子的要求。
最后红鞋子被小女孩捡起放在鞋柜上,终于找到另一只红鞋子了,两个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小老鼠一个人走向树皮小屋,感觉很孤独。
把这本书看完,花了我一个寒假的时间,突然发现,哪个冬天好冷。我合上书,心里很失落,也很疼痛,这不是我想要的结局,却又无法拒绝。
绛珠在菊塌上奄奄一息的时候,神瑛在怡红院里娶着新嫁娘,一个在绝望中寄寂寂故去,一个在欢天喜地里洞房花烛,这一悲一喜的对比更加这个故事的悲哀,有谁能够明白这其中的无奈呢?我带着我所有的心情走出了这本书,想着,如果他们真的走到了一起,故事又会发生怎样的转折?久久都想不出结果,一个定格在脑海中的悲剧,我找不到一丝空隙去想象它变成喜剧的样子。
这样小心翼翼的刻骨铭心伴随着梦已远去的悲调,刻在了西方河畔的三生石上,只为了那对苦人儿的苦命。想想这世间,形形 *** 的人奔波于滚滚尘海,谁又曾想过为了红尘的纯去守住心灵的空净?谁会为了请爱的真去逃离喧哗的夜?而这逃离又不是挣脱生存的束缚,而是一缕魂逃开了肉体,去追逐空,明,净,去追逐人性的似水无华。
他们去追逐了,可是好的开头却无法预示美的结局。
于是,看完这满纸的荒唐言,流下了那一把辛酸的泪。
在速食文化遍及的今天,都市人早已经习惯了刷微信、微博,点对点、浅阅读,很多人都会遇到对大部头的书籍无法读下去的经历。
“书香满西城”这一期所选的书籍为《红楼梦》,作为四大名著之一,被多少读者、学者捧读、研究,又有多少人将其束之高阁,充当书柜里的装饰道具。我之一次读《红楼梦》还是在高中的时候,也是利用课余时间偷偷读起的,因为被大人看到的话是“不务正业”。工作后,印象里没有像高中时期那样要当门未完成的功课一样去尽快完成它。只是,在找哪个诗句的时候才扫描阅读一番。
其实,一直以为读书是一种生活方式,读经典,更是一段静心的旅程。我个人认为,成年人,已经走过了爱读书的阶段,读好书、善读书才是每天要度过的日子。自去年底,参与到“书香满西城”的家族里来,更加体会到了分享的力量。来自不同领域的书友们,尽管多数人都是陌生的,但是,当大家围绕每月读书主题,传递自己的读书体悟的时候,聆听的人,可以感受到同道人的亲和,分享的智慧,多角度的剖析,不经意间得到的启发,伴随着身心悦读,坚定地在书径中走下去。
如果说《水浒传》表达了中国人的豪情壮志,那《红楼梦》就是我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作品内容情节跌宕,加上作者细致的笔调,真实地再现了封建社会贵族的生活,玉宇琼楼,山珍海味,贯穿整篇小说,让人们都爱不释手。
《红楼梦》说了一个富家子弟贾宝玉的故事,传说女娲补天的石头掉下了凡间,贾宝玉出生时就带着那块通灵宝玉,所以又名《石头记》。《红楼梦》说了一个贵族从繁华昌盛到家道中落的过程,同时反映了古代官员的贪赃行径等社会不良制度习惯。是一部反封建的小说。
《红楼梦》情节优美,让人始料不及。先是一块通灵宝玉令读者遐想连篇,然后看了贾宝玉与林黛玉的故事,让人有些愤然。“有情人却不能眷属”暴露了中国封建社会的风气,让许多人无奈于封建社会的制度。
如果封建社会是一片土地,那贾宝玉与林黛玉就是湖中的莲花,终是不适应这片土地,所以有不少学者认为,贾宝玉与林黛玉的悲剧的根本原因是他们生活在封建社会。
红楼,在古词意上是指富贵人家女子的住房。我想是的,人生不就是一座红楼,宏伟精巧,富丽堂皇的事物,到头来终是一场梦。梦境散去我们还是当中的人,要面对无数的问题,就像一个普通的百姓。红楼散尽终是梦,能让人迷失在梦里,能让贾府家道败落的梦。
呜呼间秋风萧瑟,正如曹雪芹历时十载撰写的红楼,似悲似哀也。“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是曹雪芹对红楼梦的评价,我们可以从中看出曹雪芹一切尽在不言中的辛酸。她化身为书中悲情的林黛玉,封建的残余似乎总跟随着她,幸运的光环永远都无法照耀她。不过,哪怕阴天挥散不去,她坚毅如冰,不曾低头,因为她相信,希望的光芒就在前方,她奋力追,以梦为马!
我行若微尘,脚踏黄土;我向往星空,却无能无力。我没有林黛玉所遭受的不幸,却拥有着她的矫情;我时而退缩,时而犹豫,却永远不会进攻。性格上的懦弱让我习惯于“知足”,但并非“常乐”。
此刻泪水肆意在我的脸上,我的思绪回到了从前。
当我翻开买了许久却仍未翻动的红楼,我的思绪久久被它牵动着,把我追溯到了那个封建黑暗的红楼中。我知道,我也能像书中的林黛玉一样为爱挣扎,为梦迎难而上!红楼,一个朝代,一首爱情的悲歌。
林黛玉日夜梦想着和宝玉成为眷属,为自己的幸福对抗封建势力。过程也许是坎坷的,结果也许是失败的,但他们不也努力过么!那我也能!合上书卷,书中的红楼气息却毫不褪色。闭上眼睛,我甚至能感受到其中的辛酸。
以梦为马,相信自己,并为之全力以赴。我终于可以区别出平舌和卷舌,我终于可以摆脱每天嘴塞木塞读报纸的日子。我明白,想要更接近梦想,只有靠自己。我是幸运的,我要战胜的敌人是自己,我成功了,我能说会道了。林黛玉是不幸的,她所承受的是一个时代的悲剧。不以成败论英雄,我和她都是自己的英雄。
梦想是舵,引导我们驶向成功。相信自己,希望的曙光就一定会出现。以梦为马,我奋力,继续追!
在暑假里,我和妈妈一起读了一本书叫【雪地狂野之旅】。这是一本很有趣的书,讲的是“老鼠记者”杰罗尼摩和他的家人一起去鼠基斯坦旅行的故事。杰罗尼摩不喜欢旅行,这次可是被他的爷爷“骗”去了零下40度的鼠基斯坦。在旅途中,他们遇到了很多困难:迷路、没汽油、没食物;可不管有多少困难,杰罗尼摩都勇敢地克服了,最终来到了鼠基斯坦。那是一个日照很少,又没什么好玩的地方,只有一种好吃的奶酪“莫泽蓝堡”,所以他们就为此写出了一本畅销书【鼠基斯坦绝密食谱】。没想到,这本书得到了广大鼠迷的欢迎,竟然卖出三百万册还不够。这时候的杰罗尼摩再也不会讨厌旅行了,也明白了爷爷施苦肉计叫他去旅行的良苦用心。我觉得他有个爱他的好爷爷,我的爷爷也时刻把我记挂在心里,我也爱我爷爷!
玖完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任何事只有努力地去做,克服困难,才会获得成功。同时要珍惜爷爷奶奶健在的日子,多陪陪他们,做个听话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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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人静,我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睡。回想早晨学的课文《匆匆》,不禁若有所思。
从我呱呱坠地到现在,已经经历了4076天。在这四千多天里,我如作者一般浑浑噩噩:一般人做事只需半个时辰,而我则不然,一有风吹草动就东张西望。
这就是浪费时间,一天一小时,一年就浪费三百六十五小时。上帝是公平的。但时间有的时候却“见风使舵”:你浪费时间,时间会加快脚步;你。
珍惜时间。
时间或许能在你身边徘徊许久。我才十一岁照理说我还剩不少时间但也许我没多少时间了因为我不知道上帝给了我多少时间。
在过去的日子里,我几乎没做什么有价值的事。于是,当我发呆时,时间叹息一声,从我茫然的双眼前飘然而过;等我玩电脑时,时间便从强烈的辐射中艰难地走了;当我与伙伴玩耍时,时间便从我们响彻云霄的笑声中过去了。
忽然,我朦朦胧胧地想起几年前的一件事:我们家曾有个小闹钟,隔45秒播一次时间。
一次,表弟到我家,听了听小闹钟播出的时间,问我:“为什么有时几只鸟,有时几十只鸟?”我感到很奇怪,仔细听了几遍,才明白,原来表弟把“十五时五分一秒”,听成了“十五时五分一鸟”。
是啊!时间就如这飞来飞去的鸟,一飞走就再也不会回来了。我们要珍惜时间,不能让它白白流失!
读了《匆匆》这篇极富哲理的文章,我被深深吸引住了。
朱自清先生独到而深刻的见解,让我对生活有了新的见解与感受。
《匆匆》让我懂得了时间的宝贵。“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这句话蕴含着多少道理呀!时间是最公正的裁判,他送给勤奋者的是一条条成功的大道,而留给懒惰者的是一个个失败的泥潭!
读完《匆匆》使我深切的体会到:人生不能虚度,生命精彩与否是我们自己把握的,时间就是生命,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把握时间就是把握人生。想让人生如花瓣般清香,就要把握分分秒秒。
他就是高尔基,高尔基是着名的苏联作家,他所写的《童年》名扬海内外,这是一本用真实生活为原创的自传体小说,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知道:这本书讲述了小孩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段时期的生活状态,他在幼年时期就失去的父亲,勤劳善良的母亲因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家度过童年。
高尔基只上过三年学,十一岁就走向社会,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搬运工、守夜人、面包工等。
他从小饱受痛苦的煎熬,受尽外祖父与两个舅舅的虐待,幸好还有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的外祖母,把他教育成一个正直勇敢,充满爱心的孩子。
还有淳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格里戈里,献身于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情”……在高尔基的童年中,我还知道得当时俄国腐朽的社会制度,黑暗现实和自私、愚昧的小市民气息。
每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的时光。对于我来说童年会是我最宝贵的收藏,就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来说,童年应该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不堪回首的的回忆!
我读完《童年》,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觉得我是幸运的,起码我比他幸福。因为作者3岁时,父亲病故,而自己的母亲就带他回了娘家。
高尔基真实地描述了自已苦难的童年,我为自己庆幸——没有出生在那个时代,没有受到这种苦,自己没有失去父母……我感到很幸福,因为我有一段美好的童年。
《童年》这本书,对有很大的启发,书中告诉我们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都是,也都不是。
韩寒所代表的是我们这个群体的观念,这个群体的想法,只是他敢于用文笔表达,用他那自诩的才华,让笔尖流露出一段段真实的情感。
《三重门》这本书,是韩寒的成名之作,他往后的著作我也多少拜读一二。从它们之中,并不能确切地说得到了什么,获悉了什么。看完《三重门》,并不像看完《雾都孤儿》后能感受到当时英国光怪陆离的一面,也不像看完《呼啸山庄》后惊叹人心的复杂险恶。而这本书,是一种现实,好像一面镜子,映照出各式各样的青年人。说青年人不稳重,浮躁,一点也没错,因为长者们走过的路确实比我们多了些。
可是,我们这一代有我们的个性,有我们的思想,思想应该是不断更新而并非传承。只有在不断更新的过程中,才能去其糟粕,取其精华,而传承下来的思想道德理念固然可贵,可是令人厌恶的一面却无法磨灭。
中国传统理念中,家长为尊,师长为圣,他们的话就是至理名言,对于这些谆谆教导,我们本应无可非议全盘接受。家长说一,就是一,师长说二,就是二。
而许许多多的家长,都有极强的虚荣心理,他们从小教会孩子,什么叫做谎言,谎言越是动听,就越真实。新东方的郭将老师曾经告诉我们这样的经历,他说:你们的家长是不是也是这样,小时候让你们花一下午硬着头皮背一首奇难无比的诗,晚饭过后拉着你的小手到了邻居面前说:你们看看,我家这孩儿多聪明,他过目不忘啊。你看他刚随便翻了一篇诗,随意瞄了几眼,就会背了,来,孩儿,背给大伙儿听听。背完之后,赞许声如悦耳的鸟声接连不断,叽叽喳喳、哗啦哗啦。
作为家长的他们心里那个乐啊无法用言语形容,就好像中了百万大奖,嘴里含着永远不会化的蜜糖,那种笑容似乎上了天堂。而之后就立马把你们拖回家继续苦背诗歌,日复一日干着同样的累活儿,而他们天天享受飞向天堂的 *** 。
听罢,我们都笑得前伏后仰,现在想想,感觉这笑话酸味儿浓得很,家长的虚荣心,怎能去损害孩子纯白的内心世界呢?怎能建立在孩子们的痛苦之上?可能举这样一个例子有点偏激,无论如何,家长是尊者,师长是圣人,这个观念仍然会被中国传统教育所坚持着,就好像一块溃烂的肉,你无法阻止它继续溃烂下去,最终愈演愈练。没事儿,还是一块肉呢,还能吃,只是性质不同了罢了。
郭将老师十八岁就大学毕业了,属于一个天才型学生,现在是博士生,可是他的成就,并非和学业成正比,并且曾经深受他学弟的欺骗,却始终蒙在鼓里。
那么,让我们反思一下中国的传统教育,中国的教育固然是严密的,是筛选智者的不二 *** ,可是应试教育方式,又怎能让我们的国家富强起来,又怎会真正适合所有的学生?对我们的前途真的有利吗?很多时候,我们无法静下心来好好了解历史,研读名著,是因为理科题目不断困扰着我们,禁锢着我们的思维。错不在于我们,也不知在于谁的身上,又能责怪谁呢,大纲上的要求一直如此,又怎能随意更改替换?那么剩下的,就只有无边的习题,烦恼时的牢骚,失落时的哀叹了。读好书就一定能升官发财?非也,但你所能得到的机会会比在学习能力稍逊一筹的人多得多。
这只能说明,中国的俗人太多,注重的只是那张比一辆卡车还重的文凭,注重的是你的学历,而你的能力,你是否适合这项工作,都是之后考虑的因素。
在这个俗社会中,我们又能多说什么呢?说多了,会被人骂自视清高,不要脸,不说,憋在肚子里也怪难受的,憋着憋着,吐了一身并不雅观啊,破坏了中国的传统道德美德,有失体统。
所以学学韩寒,学学这叛逆的精神,写点东西吧,写给谁看?写给要看的人看,不要看的人直接无视吧,反正总会有人要看的,除非你自己不当自己是个人,自己写的作品,多多少少还是会自我欣赏的。我想,尊敬的师长们,也无法对韩寒多评价什么吧,他的《三重门》,就是比你写过的任何一篇文章火,人家就是比你牛,你又奈何呢?无奈吧,师长们心里其实及其不希望我们接触韩寒的作品,因为太叛逆,太违背现实的道德伦理观了。
韩寒的作品会不会成为经典,这还有待考证,我们无从定论。可是这样的作品,却实实在在地横亘在我们这年代的文化中,任机枪扫射, *** 接连炸裂,都无法摧毁这种异调文化。
新概念作文一等奖可不是盖的。
同是一等奖获得者的郭敬明,就没有这么敢于吐露真言,高谈阔论了。那些催泪的作品,感动过后,十有八九也随着肠胃的蠕动消化了。我对郭敬明的文笔,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在下此身如若有此造诣,也不妄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了。
然而,我更多地佩服韩寒,和他的共鸣是不期而遇的,从没看过有人敢这样写作,更确切的说,是在写自己大脑思维的映照,说它们无聊,确实有点,可是它们真实,真的很真实。我们这个社会,有这么多不足,可是俗人们总喜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正所谓,枪打出头鸟,所以低调点,不是说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吗?所以在掌握权势,可以定你罪名的人面前,卑微地低下头,夸张点就磕个头吧,更好是磕响头,若是脑袋上挂点血渍就更好了。
那样做的话,吃亏的人永远不会是你,而会不会吃鳖那就说不准了。
活在这个社会上,我们只能削去身上的一些棱角,尽量圆滑些,能忽略的种种缺陷就忽略吧,千万不要一根筋,你身上都那么多筋了,就不要紧握着那根凸现的筋不放呀,用点力,把它按进去,凸出来是有个性,可是不符合传统的审美观念呀,所以还是按进去,牢牢按进去的好。
韩寒在老师面前大概是吃鳖吃胀了,便大笔一挥,用他那才高没八斗也有七斗的才华反驳起来,和传统较起劲来,引领这帮现代人,一个劲儿地叫好。而你呢?你又有什么才又有什么能和传统教育传统文化斗争?没有吧?韩寒就一个,所以识相点,沉默与爆发,还是选择沉默吧,这么多人都沉默了,不多你一个也不少你一个,跟着大家混混总是对的,随波逐流,这么美丽的成语难道你没听过没学过吗?那么你真的很对不起那些呕心沥血的教导你的尊师。
对着墙壁练习拳击,拿着家里的器具练习天女散花,这一切可能都是你拿来发泄的手段。()那种敢怒不敢言的时代,在中国永远不会全然消退,反而是后患无穷,因此自我发泄为上上策。发泄过后,又痛又胀的是你的拳头,损失的是你的财产,那些你不爽的人,不爽的事情,好像丝毫没有受到影响。所以呢,还是冷静点冷静点,换种对自己利益没有损害的方式发泄发泄,总之在这个世界上呢,你看不惯的事情多了,你的眼球也就习惯了。
要敢于做一个俗人,你才能在社会上过得更加愉悦舒适,这种话在我这样一个学生的口中吐出,似乎不太合适,可是事实就是如此,只是我比大家更早看清看穿罢了。
可悲啊,悲哉悲哉!抱怨为什么活在世界上天天都要受罪呢?上帝笑了,慈爱地对他的子女们说:把你们送来这儿,你们以为是让你们玩的?美死你们了,来这儿,当然是苦汝心志,劳汝筋骨,饿汝体肤,让你们经受重重磨难,才知天堂来之不易啊!
哦?原来是这样。
《水浒传》与《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齐名,合称四大名著,其中《水浒传》出自施耐庵之手。
《水浒传》里有许多英雄,比如:宋江、卢俊义、吴用、公孙胜、关胜、林冲、段景住.....但他们有个共同的特点——忠义。
我最喜欢宋江,因为他非常忠义。每次打仗都照顾他们,对朋友十分忠诚,做事十分仔细,死后怕李逵造反便和李逵一起死。关于他的故事有,宋江楼头题反诗,宋江雪恨受天书,宋江三败高太尉......其中我最喜欢宋江三败高太尉,这里面写了因为种种原因招安未成,于是,高俅起兵去打宋江,之一次打的时候,就损失两将了。这时宋徽宗又想招安,却因高俅在上面做了手脚没招安成。这时有一个叫叶春的人给高俅一张海鱼秋战船图纸,等到入冬时已有几十只船了,可梁山水军个个都是水中蛟龙,而且船的弩台太高打不着小船,并且张顺还将船底凿漏,活捉了高俅。
其中我最讨厌李逵,因为他非常鲁莽,就是这个习惯所以曾经脑袋还差点掉了。那次先是在东京看花灯时让李逵看门。可是,李逵见到了东京还不能理解,为什么让我们看啊?正撇了一肚子气,这时杨太尉正好来找皇上。这时李逵说也不说声,就拿起椅子向杨太尉砸去,这时宋江等人来了,见李逵行凶,就把李逵拉走了,可是李逵在路上还见人就打,这时李逵还没有到,宋江让燕青等李逵自己先回梁山去了。燕青、李逵两个人一路回梁山,中途在一个人的口中得知宋江抢了那人的女儿。回到梁山,李逵先砍倒了杏黄旗,把“替天行道”的旗撕得粉碎。宋江问:“你要干什么?”燕青将路上的事情说了遍,宋江就与李逵赌,还签了军令状,可最后刘太公一看,不是这个人啊。回到山寨,李逵按照燕青教他的负荆请罪,宋江还是不肯,非让李逵杀了那个假宋江才行。李逵听了很高兴,把刘太公救出来,把两个贼人的头颅给宋江,才免了砍头的约定。
《水浒传》的故事很精彩,有些段落我看了好几遍,以后我还会再看的。(黄子轩)。
“心在山东身在吴,飘蓬江海漫嗟吁。他是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
这首豪气凌云的诗词,让我仿佛来到了那个动乱的年代,那个古老的王朝。在施耐庵的笔下,天魁星宋江,天孤星鲁智深,天伤星武松,天机星吴用……这108个栩栩如生,有血有肉的形象跃然纸上,他们有的疏财仗义,有的沉着冷静,有的见义勇为,有的爱憎分明;他们不占城池,出榜安民,异姓一家,让我深深得敬佩。
在风雨飘摇的北宋末期,梁山泊好汉忠君报国,为民除害,着实令人钦佩。而在好汉之中,令我最为敬佩的就是天魁星宋江了。他原本在郓城县为官,平日里非常孝顺父亲,为人仗义疏财,因为他乐于帮助穷困的人,所以各地的人们,都景仰他的德望,尊称他为“孝义黑三郎”。后来“生辰纲”事发,朝廷派何涛前去缉拿宋江的好友晁盖。宋江很敬佩晁盖的忠义,于是私下传递消息,终于让晁盖脱险。可是宋江平日里做的事却惹到了地方豪强。一天,宋江在清风寨观灯时遭知寨刘高之妻陷害入狱,蒙上了不白的冤罪,被判了死刑。在万分危急的时候,晁盖派来的好汉赶来劫法场,把他救上了梁山。后来,宋江代替晁盖当了他们的首领,大破朝廷的军队。
可是,在乱世之中更多的是以高俅为首的奸佞宦官。高俅身为殿帅府太尉,本应报效朝廷,而他却因为林冲在进府时没有给他银钱,自觉丢了面子,于是用奸计拿下了教头林冲,害得林冲被刺配沧州道,差点被防送公人害死。在三败梁山泊时,他被活捉上山,在忠义堂向宋江保证会向天子重奏招安一事,离开后却在上朝时转脸不提招安的事。后来又将水银放入卢俊义、宋江得赏的御酒中,害得他们中毒身亡。这样一个奸诈小人却没有被天子加上罪名,实在令人感慨万千。
可惜,这些好汉最后也被朝廷害的死的死,伤的伤——在被朝廷招安后,他们为了忠义拼命扫平四方势力,只可惜,这一众好汉终是战死、被俘、生离、死别……最后活下来的宋江和卢俊义他们也未得功名,反被奸臣的一杯毒酒了了性命,一众好汉,最后也落得兔死狗烹的下场。有人也许会问:“如果他们不去造反,会不会有更好的结局呢?”
幸亏,如今已不是过去那个腐朽衰落的封建王朝,而是法制美好的新社会。在新时代里,我们应该沿着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肩负起未来的重任,为理想前进,而书中的梁山好汉团结、忠义、勇敢的精神,正值得我们学习!(尚禹衡)。
《红楼梦》始于一个美丽的神话,有一块被女娲用剩的五彩石在荒山里自叹自怨,为什么同样是女娲制造的五彩石,别人都可以用之于补天,发挥各自才能,实现各自价值,为何独剩我一个,天既不用我,为何造我于世?五彩石啊五彩石,你不必自哀自怨,终有一天,你会等到有个人带你走入红尘,去品味人生中最有意义的事情——情。
想了很久,为什么《红楼梦》能成为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我想是因为这本小说告诉我们,曹雪芹所处的时代是一个无爱的时代,中国无视爱,耻谈爱,而且在和爱做了数千年无谓的斗争的荒唐时代。《红楼梦》告诉我们,我们应该真诚地发自内心地去表达这份爱,这份爱并非“男女之爱”、“我要做个好皇帝”、“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是在互相尊重的前提下,用心去爱身边的每个人,让身边的人活得更好,这样的爱,如亲情之爱、血缘之爱,出于天然。看贾珍贾蓉在父亲灵前守灵哭丧,极其哀痛,甚至从进大门开始跪至父亲灵前,这样的举止,谁能说他们是不肖子孙?然而转身就去和尤氏姐妹调笑,似乎死的是别人的父亲。贾赦病了,身为生母的贾母让宝玉代安,宝玉代安时,作为病人的贾赦还要起身躬听宝玉传达贾母的话,这到底是谁看望谁啊?这样的爱,本该出自真心,却被人活生生的扼杀了,这告诉我们那个时代是多么的荒唐!
我看着别人写出对《红楼梦》的评价,看到这样让我震撼的故事:一位学者到国外旅游,在国内带走的唯一东西就是《红楼梦》,当国外有朋友问他为什么这样做时,他说:“每当我想念我的祖国时,我就打开《红楼梦》,每当我打开《红楼梦》时,我就看见了我的祖国。”
朋友,当你听到这样的话时,难道不为之动情?当你看见这样的情景时,难道不热泪盈眶吗?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是中国几千年来的完美结晶,至今为止,还未能有一部作品能超越它,我想以后也不会有作品能如它横空出世了。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红楼梦》是一部空前绝后的精品,我们中国人应该为之而自豪,因为我们是中国人,因为我们亲爱的祖国诞生了伟大的《红楼梦》!
明清时期的经济由于闭关锁国从最顶端逐渐的走向衰败。而《红楼梦》中的“薛王贾林”四大家族便见证了由繁华走向衰落,甚至家破人亡的全过程。
林黛玉,是因为母亲病逝。她的外祖母(即贾母)听闻此事,心中对黛玉产生了可怜又疼爱之情,想将黛玉接到自己身边,给她一些依靠和安慰。黛玉在贾母的千呼万唤之后才离开父亲来到了贾府。黛玉的母亲曾告诫她在贾府中的生活,要多加留心。所以黛玉在贾府中的生活可堪称为步步惊心。黛玉刚开始对宝玉是不愿靠近,怕这个一直受宠的宝玉会为自己添麻烦。但后来两个人相知相熟之后,特别是在吟诗作曲中更成为了知己。黛玉,柔弱,身体又多病,在贾府中也没有多少地位,而且要小心处事,只怕惹恼了谁的女子,最终在大家(除宝玉外)的欺骗下,在宝玉成亲当晚病逝,无声无息地离开这本不属于她的世界。
贾宝玉,一出生便含着一块玉,这就是贾母宠他的原因之一。宝玉的性格叛逆,总是喜欢与女子呆在一起吟诗作对,宝玉最初见黛玉时是先看都没看就去换了衣服,但等见到黛玉后,就非常的喜欢与黛玉在一起。当两人都明白对方的爱慕之情后,宝玉又送了黛玉他旧时的手帕,意喻着对黛玉承诺只对她一个人好,可惜最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宝玉和宝钗成了亲,也知道林妹妹已经不在了。之后他便一直失魂落魄,直到家中有变故,才恢复了。但在宝钗的又一次 *** 下,宝玉又变得失魂落魄,直到他看破红尘,当了和尚。
宝钗,一个一心想坐贾母位置的人。在黛玉生病时,给黛玉送去补品和问候,是为了让黛玉对她的戒心放下。最终,贾府败落,她想继承贾母的那种地位已不复存在,况且宝玉出家当了和尚,她只能成为一个寡妇。
通过对林黛玉,贾宝玉和薛宝钗的三位主角的人物塑造,可看出当时的封建专制是多么的残酷。明清时期,封建专制也达到了一个最顶峰,使得“薛王贾林”这些大家族一样走向衰落,而平民百姓更是苦。正可谓:国富,百姓苦;国亡,百姓苦。
每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的时光。对于我来说童年会是我最宝贵的收藏,就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来说,童年应该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不堪回首的的回忆!
高尔基真实地描述了自已苦难的童年,我为自己庆幸——没有出生在那个时代,没有受到这种苦,自己没有失去父母……我感到很幸福,因为我有一段美好的童年。
《童年》这本书,对有很大的启发,书中告诉我们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高尔基是前苏联无产阶级的著名作家,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奠基人,列宁称他为“无产阶级艺术最杰出的代表”。
《童年》是高尔基的代表作之一,它真实地写出了当时的社会的黑暗和外祖母给予他的鼓励,为他的一生带来的巨大的影响。
这本书是青少年必读的一本好书,因为它激励着我们,影响着我们,它给我们带来了精神的财富。
我们的童年是阳光的,是幸福的。而高尔基的童年是黑暗的,与他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幸福啊!
时光一瞬更即逝,童年也随之消失,让我们趁着这美好的时光,这美好的生活,努力学习。
高尔基在开头直白的写道。仅此一处就不难得知,可怜的阿廖沙就是在这种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的狭小天地里度过了自己的童年。可怜的阿廖沙,当他还不知道生活是怎样一件事情时,一家子蠢货就已经走进了他的童年。
先给这一家子蠢货做一个简短的个性介绍。外祖父卡什林是一个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他性情暴躁,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当然年幼的阿廖沙也难逃毒手。有一次竟把体弱的阿廖沙打得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场。外祖父不仅凶狠他还贪婪成性,他暗地里放高x贷,秘密接受典当,还怂恿徒工到市场上偷窃。有这样一个了不起的父亲,作儿子的当然也差不到哪里去,俗话说得好有其父必有其子嘛。两个儿子天天闹分家,为了家财全然不顾手足之情,大大出手打得头破血流。这哪里能显示他们哥俩的真才实学啊,他们还会把自己的老婆活活打死,逼死徒工就为了省几块工钱。他们简直禽兽不如,将别人的生命当作了儿戏。看看这是怎样一个家啊!不,我错了。我不应该称呼它为家,它是一个吃人的地狱。这一切罪恶的勾当点燃了阿廖沙幼小心灵中的激愤和狂怒。他身边的这一切层出不穷的暴行和腐蚀人心灵的恶势力没有压弯阿廖沙正义的脊梁,他反而锻炼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自信的人。
正像黑暗包裹不了整个世界,阳光总会出现在眼前。在黑暗的旧社会里,除了可恶的黑势力外,还有许多光明、善良的天使陪伴着阿廖沙。是他们给了阿廖沙力量与支持,使他看到了光明,并相信黑暗终将被光明替代。高尔基写到“小时候,我想象自己是一个蜂窝,各式各样普通的粗人,全像蜜蜂似地把蜜——生活的知识和思想,送进蜂窝里。”
外祖母是之一个也是最多的一个把蜜送进阿廖沙蜂窝里去的人。外祖母是高尔基文学作品里最光辉最有人性的形象之一。他曾深情地写到“在她没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除了外祖母,那个善良、乐观、有同情心的小茨冈;那个忠厚老实,教阿廖沙要做“正直的人”的老长工格里戈里;那个献身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情”他们都是阿廖沙的良师益友。正是这些善良、平凡的普通人哺育培养了阿廖沙对生活的积极态度和反抗精神。
勿庸置疑,《童年》的最基本主题之一就是阿廖沙的成长。高尔基以无产阶级作家特有的感情和娴熟的表现技巧,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成功的再现了阿廖沙作为一代新人从觉醒到成长的艰苦历程。但我们也清楚的看到了作家全面真实地考察了俄罗斯国民的劣根性,无情地批判了俄国的小市民生活方式和卑劣灵魂。
读了著名无产阶级作家高尔基的巨著——《童年》后,书中的每个情景都不时地在我脑海里浮现,令我不得不随着情节的基调而改变心情。
也是善良的,但是他的一生都在一个勾心斗角的家庭里,聪明才智得不到发展,一个人才就这样被埋没了。在那个尔虞我诈的家庭里,伊凡最终还是得不到关怀与信任,在一次背十字架的过程中,被两个舅舅害死,可怜的“小茨冈”就这样去世了。
我在书中看到,外祖母给了他许多帮助。作为一个贯穿小说始终的人物,外祖母一直对他充满关爱。外祖父之一次打他时,外祖母便奋不顾身的保护高尔基,抚平高尔基的身体与精神创伤。外祖母还经常给他讲一些优美的故事。其中包含了一些人生哲理,引起了童年高尔基的极大兴趣。这颗颗光明的火种照亮了高尔基前进的道路。
我在书中看到,外祖父家的雇工戈里和“小茨冈”同样给他带来了光明。他们二人都十分友善,待人很和蔼,让人感到无比亲切。他们也都是非常正直的人,常与童年高尔基促膝长谈,给予了他许多关怀,为他讲述做人的道理。正是他们的话语让童年高尔基能正确分辨真、善、美与假、恶、丑。一句句充满哲理的话语给他指明了方向,让光明的火种擦出了火花,照亮了他的人生,他们也就成了高尔基人生道路上的好朋友。这两颗光明的火种对高尔基而言无疑是最为明亮耀眼,光彩照人的。
我在书中看到,除了他们,还有许多光明的火种照耀着童年的高尔基。比如他的外祖父在心情好的时候会教他识字、念书,对他进行了启蒙教育;比如他曾经的邻居“好事情”,让童年高尔基有了对生活的追求和对知识的渴望;比如他在上学期间遇到的一位主教,在别人嫌弃他时,这位仁慈的主教鼓励他,给了他继续向前的信心;比如和他一起捡破烂的几个小伙伴丘尔卡、维亚希尔、雅兹等,尽管家中都一贫如洗,却都不贪婪,他们之间依然互相帮助,互相关怀,这让童年高尔基感到了友爱,学会了分享……众多光明的火种聚在一起,燃起了熊熊的火焰,让光明充满了他的全身。
《匆匆》这篇文章紧紧围绕“匆匆”二字,细腻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和惋惜,揭示了旧时代的年轻人已有觉醒,但又为前途不明而感到彷徨的心情。
时间是留不住的,是匆匆的!如流水般,一去不复返。不信,您想想看,谁能把时间留住呢?过了今天,到明天:过了明天,到后天,而这些都不可能再出现。
时间是物质存在的一种客观形式,是由过去,现在,将来构成的连绵不断的系统。是物质的运动,变化的持续性的表现。时间没有声音,没有影子,没有踪迹。每个人都拥有时间,但是,有些人却无法合理支配时间,只能让时间从他们的身边悄悄溜走。
无论往后生命历程中遇到怎样挫折、怎样的委屈,不要动摇,不必辩解,走你自己的路吧!
生活中的各种过程都有它独立的意义和价值——每一刹那有每一刹那的意义与价值!每一刹那在持续的时间里,有它相当的位置因为任何动摇包括辩解,都会耗费心力,耗费时间,耗费生命,不要耽搁自己的行程。
使未知的事物成形而现,诗人的笔使它们形象完整,使空灵的乌有,得着它的居处,并有名儿可唤。诗人把空灵的时间,抽象的观念,通过现象来表示,而随着诗人情绪的线索,去选择、捕捉那鲜明的形象。诗人的情绪随着时间从无形到有形,从隐现到明晰的一组不断变化的画面而呈现出起伏的浪花。
作者不在于描绘春景的实感,而在于把读者带入画面,接受种情绪的感染,同时又作形象的暗示:这画面里现出的大自然的荣枯,是时间飞逝的痕迹,由此诗人追寻自己日子的行踪。
在时间的匆匆里,诗人徘徊,深思而又执拗地追求着。黑暗的现实和自己的热情相抵触,时间的匆匆和自己的无为相对照,使诗人更清楚地看到:“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
诗人随着情绪的飞动,缘情造境,把空灵的时间形象化,又加之一连串抒情的疑问句,自然而然流露出他心灵的自我斗争,自我剖白的痛苦,也可看出他徘徊中的执着追求。在朴素平淡中透出浓烈的抒情气氛。
《匆匆》表现作者追寻时间踪迹而引起情绪的飞快流动,全篇格调统一在“轻俏”上,节奏疏隐绵运,轻快流利。
“时间匆匆如流水,我们要。
珍惜时间。
啊!”这是我读了朱自清爷爷的。
散文。
一一《匆匆》后最深的感触。这是我有生以来之一次感到时间的紧迫。
《匆匆》这篇文章紧紧围绕“匆匆”二字,细腻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和惋惜,揭示了旧时代的年轻人已有觉醒,但又为前途不明而感到彷徨的心情。
是的,其实有许多伟人就是我们学习的楷模,他们都是惜时如金的人!我们敬爱的周总理,日理万机,一夜就审阅一尺多高的文件;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废寝忘食在屋里写作;雷锋叔叔为了帮助他人,挤出时间学习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他们的精神多么让人敬佩!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也有不少分秒必争的人他们都要做“时间的主人”。可是我却不懂得很好地珍惜时间,每到冬夭的早上,我总是躲在被窝里不愿出来,闹钟响了一遍又一遍,我仍丝毫不动,直到妈妈叫我才懒洋洋地起床。起床后,一看表,15分钟已经过去了,没办法只好望“表”兴叹!快快洗脸,上学。
读了《匆匆》一文后,我受益匪浅,“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我一定要好好充实自己,多学习,多做事,爱惜时间,千万不要虚度光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