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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管理制度(模板13篇)

装修可以通过改变空间布局、选用适合的材料和装饰方式等手段来实现美观和实用兼顾。在这里,我们收集了一些装修设计师的经验和建议,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更多的灵感和思路。

装修公司的管理制度

为保障住宅区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根据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本住宅区房屋装修的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1、住户装修住宅,必须提前7天向物业公司申报,填写《住宅装修申请表》,如实填报装修项目、范围、标准、时间、详细的施工图和提供施工队伍名称、营业执照、资质等级、法人代表的有效证件、施工负责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等,送物业公司审批。

2、审批通过后与物业公司签订《xx名居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3、按照《xx名居房屋装修预交押金和收取综合服务费的标准》收取押金。

4、工程完工后,经物业公司验收,无违章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可退回押金;若有上述问题,从押金中扣除赔偿费用和罚款,多退少补;完工半年内,如发现上述问题,由装修户负责修复和赔偿。

5、工程验收合格后,物业公司收取管理押金的10%作为管理服务费,包括施工队伍的管理、装修人员出入证、施工许可证等。

6、住户装修申请时必须缴清所有费用方可办理装修手续。

1、不擅自改变房屋的柱、梁、版、承重墙、屋面防水隔热层,上下水管道、电路等;

3、不得封闭阳台、平台或改变阳台、平台的'用途;

4、不得擅自改变原有外门窗的规格、形状以及外墙面的装饰;

6、不随意改动有线光纤线路、 *** 线路,并留好检测口;

7、禁止改动煤气管道,若确需改动必须到市煤气公司营业所申请,由煤气公司负责改动;

1、装修时间必须在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不得擅自延长装修时间,以免影响他人的休息,只有无噪音的工作经过向物业公司申请批准后方可按规定延长。

2、装修垃圾应该及时的清运,按物业公司指定的位置和时间进行堆放、清运。

3、如额外使用公用设施,如:供电增容等,还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4、施工人员必须在物业公司保卫部根据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办理出入证。

5、非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装修应出据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书、托书或相关书面证明;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扣留或没收工具。

4、停水、停电。

5、赔偿经济损失。

6、视情节扣除管理押金。

7、根据省、市、区的有关规定进行罚款。

以上几种处罚可同时进行。

装修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及全体施工人员的共同利益,规范装修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并严格遵守如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0 室内装修消防管理规定

1.1 装修施工期间各施工班组组长为施工现场治安防火责任人, *** 负责日常安全工作,严密巡视,并对装修房间所进行的工程负责。

1.2 装修施工期间须每天清运装修房间内的废料,以减少火灾隐患。装修施工单元内配备的灭火器放置在施工区域内禁止随意挪用。任何班组及个人不得动用消防设备、器材。

1.3 动火工程:凡需进行电焊、气焊、明火等作业,须提前向物业安保部提出申请,在领取动火证后方可作业。动火作业应由持有效证件技术人员进行,动火时应有动火人、监火人,并配足灭火器,清除周围2米内的可易燃物品。否则须承担一切由此而引起的责任。在进行以上工程时,请将作业区内的木削、油漆等易燃品撤出后方可施工。

1.4 装修单元内所有用电设施由电气施工班组工长负责,需要搭接临时拖线及临时用电设施提前向电工组工长提出申请,并由专业电工负责操作。若发现其他施工人员动用电气设施及搭建等施工作业者重罚。

1.5 按照消防规定保持防火通道通畅,严禁在消防通道及主干

道上乱堆、乱放施工材料及垃圾。

2.0 安全管理规定

2.1 各装修班组工长应经常对其下属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自觉遵守本小区各项要求。

2.2 施工人员出入时,必须将《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佩戴在左胸前,并主动、自觉地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的随时检查。如发现无效或过期证件,物业管理对其做出的相关处理自负,由此产生的后果我公司将追究相关班组工长责任。

2.3 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有扰乱治安的行为,不得骚扰其他业主,不得影响他人生活或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不得在其他业主门前及公共区域逗留、休息。如有违反或引起其他业主投诉,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自行承担,。

2.4 在施工期间偷窃财物者,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2.5 施工房间存在不安全隐患和不卫生状况的,一经提出立即整改。不服从公司领导者对其相关负责人重罚并将其驱逐出施工单元。

2.6 施工人员携物出门时,提前向公司负责人提出申请,由相

关负责人到物业安保部办理出门手续后,出小区大门时须向安保部出示《携物出门单》,经核实无误后方可离开。

2.7 所有施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在施工现场留宿。

装修各班组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施工人员的劳动安2.8

全,不得有违反安全条例的现象。

2.9 对施工人员发生的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等扰民行为,公司将对其相关负责人重罚、停止其施工作业并驱逐出施工单元。情节严重或有***、***及色情等违法行为者,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元罚款。

北京市辅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

一、凡酒店范围内进行的改建.装修等施工项目,工程的设计,建筑材料的选用,施工组织方案,消防措施等须报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二、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之前,必须与酒店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酒店安全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时,必须先到安全部办理进场施工登记。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四、施工中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严格防火措施,禁止违章作业,电源部分须在酒店电工的协助下接电源。

五、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安全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动火证方可作业,操作电.气焊割的人员必须是正式焊工,操作现场必须达到一清三定的规定。

六、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脱漆剂等易燃物品时,必须符合《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易燃品要有专用库房,由专人保管,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内。

七、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八、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限额领料,随用随领,禁

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现场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电炉.乙炔发生器等。

九、工程施工如果影响原有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功能时,须事先报消防监督机关同意,并采取措施,保证事故报警和灭火功能。

十、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备及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楼梯和疏散通道。

重府发[1994]208号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二日

之一条 为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私财产和公民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四川省消防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装修装饰的消防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建筑装修装饰的消防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公安机关是建筑装修装饰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部队、铁路、航空、长航部门的建筑装饰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由各自的主管部门负责,当地公安机关协助。

第五条 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依法取得设计资格证书或施工资格证书。禁止无证设计和施工。

第六条 依法从事建筑装修饰设计的'单位和设计人员必须执行有关消防技术规范,并对设计中的消防技术规范负责。建设单位对设计中的消防技术规范负有审核责任。施工单位对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建筑装修装饰不得施工。

第七条 下列建筑装修装饰的建设单位应将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进行防火审查,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一)宾馆、礼堂、商场、歌(舞)厅、影剧院、写字楼等建筑;

(二)生产车间、仓库、实验室、档案馆、图书馆、机房等建筑;

(三)地下人防工程用于商业服务的建筑;

(四)度假村、避暑山庄、别墅等建筑。

第八条 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对投资5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项目,应在10日内审结,对投资50万元以下的应在6日内审结。

第九条 经消防审查的建筑装修装饰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原审批的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申请验收,验收合格的方能交付使用。

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日内完成验收。

第十条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上人不得擅自改变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批准的设计方案或取消原有消防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 建筑装修装饰使用的材料应当符合有关消防技术规范,并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质量检测和监督。

建筑装修装饰材料按燃烧性能分为四级,即不燃性材料,难燃性材料,可燃性材料,易燃性材料。

第十二条 高层公共建筑(10层以上或24米以上建筑)的电梯间、楼梯间及前室,严禁采用可燃性和易燃性材料进行装饰。

消防控制室、消防设备室、电控室、空调整控制室应全部使用不燃性材料。

室内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搞震缝)两侧的基层应使用不燃性材料,表面装饰层应使用难燃性或不燃性材料。

第十三条 室内使用面积小于100平方米的房间,护墙板(墙裙)高度不超过两米,采用木板或胶合板可不做阻燃处理。大于上述高度和面积的,必须做阻燃处理。

吊顶(住宅除外)应采用不燃性材料。采用难燃性材料的,其装修装饰面积不得超过吊顶面积十分之一,并采用阻燃材料作面层,材料背面作阻燃处理。

第十四条 装修装饰中敷设、改造电气线路和安装用电市亩,应按消防技术规范选用材料和施工。

第十五条 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建筑装修装饰的配电线路应采用与负荷相匹配的铜芯线,导线接头应焊接。通过有装修装饰场所或部位的配电线路,每个支路均应单独设置开关进行短路及过负荷保护。

第十六条 设有电控设备及配电箱的房间应使用难燃性或不燃性材料,如因功能需要使用可燃性材料装修装饰的,配电箱必须用金属材料 *** 。

动力设备、照明器的配线,穿越可燃、易燃装修装饰材料时,应采用瓷管、玻璃棉、岩棉等不燃性材料做隔热保护。

配电线路设置在可燃性装饰材料夹层内时,应穿金属管保护;若受装饰构造条件限制,局部不能穿金属管的,可采用金属蛇皮管。

第十七条 照明、动力、电热等设备的同温部位靠近或接触可燃性和易燃性材料时,应采用岩棉、玻璃等不燃性或难燃性材料隔热,周围应采取散热措施。

超过60w的白炽灯、卤钨灯、荧光灯的镇流器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性或易燃性装修装饰材料上。

第十八条 建筑装修装饰的电气线路及电器设备安装,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且取得资格证书的电工作业,电工必须遵守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 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建筑装修装饰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消防监督管理和消防规范的,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明确施工中的消防安全责任。如施工单位变更,建设单位应与新承担施工单位订立防火安全责任书。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建立消防管理制度。施工现场严禁违章用火用电,不得安排年老、体弱、病残者值斑。

第二十二条 建筑装修装饰施工中应当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定》,配置相应类型、规格、数量的灭火器以及有关消防设施。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对责任人处100元以下罚款,对责任单位处200元至50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构成***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不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设备的;

(三)特殊工种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上岗的;

(四)不按消防技术规范使用建筑装修材料或安装电气设施的;

(五)消防负责人、专(兼)职防火员、值班员不履行职责的;

(六)施工中违章用火用电的;

(七)施工中发生火灾不报或延报的;

(八)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不服复议决定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五条 公安消防监督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重庆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1994年11月9日起执行。

装修公司制度管理制度

为维护小区的安宁、整洁和祥和,全体业主共同定立本规定,并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1、不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将住宅用作商业、经营、工厂、仓库、办公等用途。

2、在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时,应遵守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城市名称)城市室内装修管理规定》。

3、在工程开工前,向物业管理部门申报登记,清楚物业管理部门告知的关于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物业管理部门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将此协议内容告知自行委托的装饰装修施工企业。

4、不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部门依据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的约定,对装饰装修活动进行的监督检查。

5、按装修管理协议约定的时间装修,以免滋扰邻里。

6、不因房屋装修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

7、不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8、不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9、装修垃圾袋装,并按物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堆放。

10、一楼私家花园内只允许搭建木制简易花架,且符合物业管理部门统一规定款式,从室内草坪至花架顶端高度不超过xxxxx米,长不超过xxxx米,宽不超出围墙或护栏外沿,上部不得覆盖阳光板或透明玻璃。

11、安装遮阳蓬、雨蓬须经 *** 规划部门批准,到物业管理部门备案,且一楼不得安装遮阳蓬、雨蓬,二楼以上阳台只许安装布料可收缩雨蓬,且向外伸展宽度不超过xxxxxcm。

12、所有阳台、平台不得封闭,护栏不得更改(含颜色、材料、增加门扇)。

13、由业主户内通达的顶楼平台可作木制花架、遮阳蓬(周边不得封闭),蓬顶只许盖白色透明卡普隆板,周边不得超出女儿墙外沿。

14、洋房车库门、私家苑门、所有住户防盗门、防盗窗花和拉闸门(安于门窗内侧),需按物业管理部门指定款式安装。安装空调应当将空调机外机安装在建筑设计指定位置,并注意安装牢固,防止跌落。

装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规范 建筑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等有关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 安全生产许可证 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 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市、县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安全生产条件

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 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三)设置 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五)特种作业人员 经有关 业务主管部门 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 操作资格证书;

(六)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 的申请与颁发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前,应当依照本规定向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应当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第四条规定的相关文件、材料。

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第七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建筑施工企业的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企业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应当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

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涉及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专业工程时,可以征求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第八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第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到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第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破产、倒闭、撤销的,应当将安全生产许可证交回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予以注销。

第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立即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并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办。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采用建设部 规定的统一式样。

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统一式样。

安全生产许可证分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的监督管理。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 时,应当对已经确定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审查,对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四条 跨省 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由工程所在地的省级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将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地区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和处理建议抄告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第十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发现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 超越法定职权 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四)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规定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 管理制度 ,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每年向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情况。

第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不得 *** 、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九条 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安全 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罚则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 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三)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依法处理的;

(四)接到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处理的;

(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业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弄虚作假,造成前款第(一)项行为的,对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不予处分。

第二十二条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责令其在建项目停止施工, 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责令其在建项目停止施工,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建筑施工企业 ***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接受 *** 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建筑施工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给予警告,1年内不得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的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决定。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施行前已依法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自《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施行之日起(2004年1月13日起)1年内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逾期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经审查不符合本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继续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 总 则

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水平,控制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活动。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应贯彻“安全之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并根据施工生产的规模、性质、特点予以实施。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活动,除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 语

建筑施工企业 construction company

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指对建筑施工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具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 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建筑施工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等。

各管理层 management

指建筑施工企业组织架构中 ,包括 总部、 分支机构、工程项目部等在内的具 有不同管理职责与权限的管理层次。

工作环境 working condition

施工作业场所内人员、作业、设施和设备安全生产的场地、道路、工况、水文、地质、气候等客观条件。

危险源 hazard

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 导致职业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 环境污染的 根源或状态 。

隐患 hidden peril

未被事先识别或未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 可能直接或间接 导致 事故的 根源 。

风险 risk

某种特定危险情况和环境污染现象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结合。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 工程。

3 基本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 必须 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 为企业安全生产之一责任人。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和规模,实施安全生产体系管理。

建筑施工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立 独立的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筑施工 企业 应依法 确保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并有效使用。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适时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建筑施工 企业必须建立 健全 符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各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建筑施工 企业 应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合格劳动保护用品,办理相关保险。

建筑施工企业 严 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 的 安全 技术、工艺、设备 、 设施和材料。

建筑施工 企业 应对照本规范要求,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组织分析评估,实施改进活动。

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企业的总体发展目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年度及中长期管理目标。

安全管理目标应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 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目标 ,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等 , 安全管理目标应予量化。

安全管理目标应分解到各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并定期进行考核。企业各管理层和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企业安全管理目标的要求制定自身管理目标和措施,共同保证目标实现。

5 安全生产管理 组织 和责任体系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明确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应包括 各管理层的 主要负责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 各相关职能部门, 专职安全管理及相关岗位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应符合下列要求:

建筑施工企业应设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决策机构,负责领导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中长期管理目标,审议、决策重大安全事项。

各管理层主要负责人中应明确安全生产的 之一 责任人,对本管理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

各管理层主要负责人应 明确并组织落实本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实现 本管理层 的安全管理目标。

各管理层 的职能部门 及 岗位负责落实 职能范围内与 安全生产 相关的职责,实现相关安全管理目标。

各管理层 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承担的安 *** 责应包括以下内容:

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相关活动;

协调配备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形成责任书,并经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确认。责任书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职责、目标、考核奖惩规定等。

6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应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施 工 设施、设备及临时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 、 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事故 应急 救援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 、安全检查和改进、安全考核和奖惩等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应 明确规定以 下内容:

工作内容;

责任人( 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基本 工作程序及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在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管理体制、有关法律法规 发生变化时,应适时更新、修订完善。

7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教育培训包括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人员资格审定等工作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应依据类型、对象、内容、时间安排、形式等需求进行编制。

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类型应包括岗前教育、日常教育、年度继续教育,以及各类证书的初审、复审培训。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

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产生的后果;

预防 、 减少安全风险以及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的基本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应结合季节施工要求及安全生产形势对从业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建筑施工 企业 每年 应 按规定 对所有 相关 人 员进行安全生产继续教育, 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企业 的 下列 人 员上岗前还应满定下列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 经安全技术理论和操作技能 考核合格, 依法取得 建筑施 工 特种作业人员 操作资格证书 。

建筑施工 企业 应及时统计、汇总 从业人员的 安全教育培训 和资格认定等相关 记录,定期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审核、检查。

8 安全 生产 费用 管理

安全生产费用 管理应 包括 资金的储备、 申请、审核审批、支付、使用、统计、分析、审计检查等工作内容 。

建筑施工 企业应按规定 储备 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安全生产资金 包括 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教育培训 、劳动保护、应急救援等,以及必要的安全评价、监测、检测、论证所需费用 。

建筑施工 企业 各管理层应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编制相应的 安全生产费用 使用 计划,明确费用使用的项目 、 类别、额度、实施单位及责任者、完成期限等内容 ,经审核批准后执行。

建筑施工 企业 各管理层 相关负责人 必须 在其管辖范围内 ,按 专款专用 、及 时 足额的要求, 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费用 使用 计划。

建筑施工 企业 各管理层 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费用 使用 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审查。

建筑施工 企业 各管理层 应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分类使用台帐,定期统计上报。

建筑施工 企业 各管理层 应对安全 生产 费用的使用情况 进行年度汇总分析,及时调整安全 生产费用的使用比例。

施 工 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应包括购 置 、租赁、装拆、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内容 。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规模,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 应 配备 机械 设备安全管理专业的专职管理人员 。

建筑施工企业 应建立并保存 施工 设施、设备、 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 安全管理档案,并记录以下内容:

采购、租赁、改造、报废计划及实施情况。

建筑施工 企业 应依据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对施工设施、设备、 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实施技术管理, 定期分析安全状态,确定指导、检查的重点,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

安全防护设施应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

10 安全 技术管理

建筑施工 企业安全 技术管理 应包括危险源识别,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交底、过程监督、验收、检查、改进等工作内容。

建筑施工 企业 各管理层的技术负责人 应对 管理范围的安全技术 工作负 责。

建筑施工 企业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对其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企业应 明确各管理层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措施) 方案编制、 、修改、审核和审批的权限、程序及时限。

根据权限, 按方案涉及内容,由企业的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批。 审核、审批应有明确意见并签名盖章。 编制、 审批应在施工前完成。

建筑施工 企业 应明确安全技术交底分级的原则、内容、 *** 及确认手续。

建筑施工 企业 应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措施)编制和审批权限 的设置,组织相关 编制人员参与安全技术交底、验收和检查,并明确其它参与交底、验收和检查的人员。

建筑施工 企 业可结合实际制定内部安全技术标准和图集,定期进行技术分析和改造,完善安全生产作业条件,改善作业环境。

11 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

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应包括分包(供)单位选择、施工过程管理、评价等工作内容。

建筑施工 企业 应依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目标,明确对分包(供)单位和人员的选择和清退标准、合同条款约定和履约过程控制的管理要求。

企业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选择 合法的 分包(供) 单位 ;

与 分包 (供) 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对 分包(供) 单位施工 过程 的安全生产实施检查和考核;

及时清退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分包 (供) 单位;

分包 工程竣工后 对 分包(供) 单位 安全生产能力进行评价 。

建筑施工企业应对分包(供)单位 检查和考核 的内容应包括:

1 分包(供)单位人员配置及履职情况;

2 分包(供)单位违约、违章记录;

3 分包(供)单位安全生产绩效。

建筑施工 企业 应建立合格分包(供)方名录,并定期审核,更新。

1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级职能部门和岗位,按职责分工,对工程项目实施安全管理。

企业的工程 项目部应根据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内容应包括:

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施责任考核;

选用 符合要求的安全 技术措施、应急预案、设施与设备;

有效落实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组织 施工现场场容场貌、作业环境和生活设施安全文明达标;

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抢险;

对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进行必要的记录,保存 应有的资料和记录。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应符合以下要求:

分包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管理,落实总包企业的安全生产要求;

施工作业班组应在作业过程中实施安全生产要求 ;

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 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和不被他人所伤害。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企业委派,并承担以下主要的安全生产职责:

监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实施,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现场监护并做好记录;

3 阻止和处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

定期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方案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检查验收内容及标准、计算书及附图等。

工程项目部应 接受企业上级各管理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 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 对发现的问题 按要求 组织整改。

建筑施工企业应与工程项目及时 交流与沟通安全生产信息,治理安全隐患和回应相关方诉求。

13 应急救援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 的 应急救援管理 应包括建立组织机构, 预案 编制、审批、 演练 、 评价、 完善和 应急救援 响应 工作 程序 及记录等内容 。

建筑施工企业 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领导小组,设立专家库,组建救援队伍,并进行日常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 应建立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明确应急设备和器材储存、配备的场所、数量,并定期对应急设备和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建筑施工企业 应根据施工管理和环境特征,组织各管理层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应包括:

紧急情况、事故类型及特征分析;

应急 救 援 组织机构与人员 职责分工 ;

应急救援 设备和器材的调用程序

抢险急救的组织、现场保护、人员撤离及疏散等 活动的具体安排。

建筑施工企业 各管理层应针对 应急救援预案,开展下列工作 :

对 全体从业人员 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交底;

定期组织 组织专项应急演练;

接到相关报告后, 及时启动预案。

建筑施工企业 应根据 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实战的结果,对事故应急预案的适宜性和可操作性组织评价,必要时进行 修改和完善。

14 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处理

建筑施工企业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应包括记录、统计、报告、 调查、处理、分析改进等工作内容。

生产安全 事故发生后,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 应由总承包企业 负责上报。

事故的简要经过;

事故的初 步 原因 ;

事故发生后 采取的措施 及事故控制情况 ;

事故报告单位或报告人员 ;

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 补 报 。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档案,事故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年统计表;

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

其他有关的资料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应做到 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从业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事故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 。

15 安全检查和改进

建筑施工企业 安全检查和改进管理应包括 规定安全检查的 内容、形式 、类型、标准、  ***  、频次 , 检查、 整改、复查 , 安全 生产管理评估与持续改进等工作 内容 。

建筑施工企业 安全检查 的内容应包括:

安全目标的实现程度;

安全 生产 职责的落实情况;

各项 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防护 情况 ;

生产 安全事故、未遂事故和其他违规违法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

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

建筑施工企业 安全 检查的形式应包括各管理层的自查、互查以及对下级管理层的抽查 等;安全检查的类型应包括日常巡查、专项检查 、 季节性检查 、 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 等。

工程项目 部 每天应 结合 施工动态,实行安全巡查; 总承包 工程项目 部 应组织 各 分包单位每周进行安全检查,每月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至少 进行 一次 定量检查。

企业 每月应对 工程 项目 施工现场 安全 职 责落实情况 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 针对检查中 发现的 倾向性问题 、 安全 生产 状况 较差 的 工程 项目,组织 专项检查。

企业 应针对承建工程所在地区 的 气候与环境特点,组织 季 节性的安全检查 。

建筑施工企业 应 根据 安全 检查的类型,确定检查 内容和具体 标准,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评分表 ,配备必要的检查、测试器具。

建筑施工企业 对 安全 检查中发现 的问题和 隐患, 应 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组织 整改,并跟踪复查。

建筑施工企业 对 安全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应定期统计、分析,确定 多发和重大隐患,制定 并实施治理措施 。

建筑施工企业 应 定期 对安全生产 管理的适宜性、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 , 确定安全生产管理需改进的方面,制定并实施改进措施,并对其有效性进行 跟踪验证和 评价 。发生下列情况时,企业应 及时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评估 :

适用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

企业组织机构和体制发生重大变化;

发生 生产安全 事故;

其他影响安全 生产 管理的重大变化。

建筑施工企业 应建立并保存 安全检查 和改进活动 的 资料与记录。

16 安全考核和奖惩

企业 安全考核和奖惩管理应包括 确定考核和奖惩的对象、制订考核内容及奖罚的标准、定期组织实施考核,落实奖罚等内容。

安全考核的对象应包括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及岗位和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形成责任书,并经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确认。责任书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职责、目标、考核奖惩标准等。

企业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应 组织对 本管理层各职能部门、 下级管理层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和奖惩。

安全考核的内容应包括:

安全目标实现程度;

安 *** 责落实情况;

安全行为;

安全业绩。

建筑施工企业应针对生产经营规模和管理状况,明确安全考核的周期,并严格实施。

建筑施工企业奖励或惩罚的标准应与考核内容对应,并 根据考核结果, 及时进行奖励或惩罚处理,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1 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执行中区别对待。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很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或“方准”;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准”。

3) 对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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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说明

1 总 则

3 基本规定

4 安全管理目标

5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与责任 体系

7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8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9 安全生产费用 管理

10 施工设施 、 设备 和临时建 ( 构 ) 筑物的安全 管理

11 安全技术管理

12 分包安全生产 管理

13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4 应急救援管理

15 事故统计报告

16 安全检查和改进

17 安全考核和奖惩

1 总 则

本规范的目的是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本规范是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行为提出的基本要求,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行为规范,是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基本保证。

本规范以强制和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提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的基础上鼓励企业实施安全管理创新。

建筑 施工企业贯彻本规范,建立、运行和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企业在内的各方可依据本规范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动态管理和业绩评价。

境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我国境内承包工程时也应执行本规范。

3 基本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应 按照 “ 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合理分工,互相衔接 ” 的原则,落实 各管理层与职能部门、岗位的 安全生产 管理责任 , 实施安全生产 体系化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根据企业施工特点,配备设备管理专业人员,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 特级资质不少于 6 人;一级资质不少于 4 人;二级和 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2 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 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 人。

3 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 人。

4 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 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依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财企〔 2015 〕 478 号),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1 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 2.0% ;

2 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 1.5% ;

3 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 1.0%。

建筑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不具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条件的企业,可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依据《建筑法》和《工伤保险条例》 ,建筑施工企业要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4 安全管理目标

安全目标应易于考核,目标制定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 部门的相关要求;

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现状;

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及特点;

企业的技术、工艺和设施设备。

事故控制目标应为事故负伤频率及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率控制指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应为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及文明施工基础工作要求的组合。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 体系

对于各层次的管理者,除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生产经营管理职责外,还应负责其运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正常运行和安全业绩的持续改进。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由纵向与横向展开。

企业安全生产决策机构可为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等。

由于安全生产在建筑施工企业处于特殊的重要地位,安全与生产矛盾处理难度大,建筑施安全生产的之一责任人必须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只有这样才能把安全与生产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使安全管理体系得以有效运行。

各管理层 的其他职能部门 和(或)相关 岗位负责落实 与其职能相对应如: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金保障、技术管理、设施设备管理 、消防管理、 分包管理、 劳动保护、文明卫生等相关职责和目标 , 可能有的职能部门会负责多项内容。

例如:

1、 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

2、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之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1) 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范;

(2) 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3) 组织制定安全工作实施计划。

(4) 组织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奖惩办法;

(5)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领导、组织考核工作;

(6)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7) 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 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领导、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2 、企业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

(1) 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 组织实施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

(3) 领导、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4) 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5) 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6) 领导、组织对分包分供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资格考核与审查;

(7) 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8)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3 、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2)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出决定性意见;

(3) 领导开展安全技术攻关活动,并组织技术鉴定和验收;

(5) 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4 、 企业总会计师

(1) 组织落实本企业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3)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5 、 企业其他负责人应当按照分工抓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6 、工程管理部门

(1) 组织均衡生产,保证安全工程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

(2) 科学合理组织生产,保证施工人员劳逸结合;

7 、 技术管理部门

(1)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2) 组织编制、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并抽查实施情况;

(3) 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使用前,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4) 分析伤亡事故和重大已、未遂事故中技术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8 、机械动力管理部门

(1) 负责本企业机械动力设备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

(2) 对相关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培训、考核;

(3) 参与设备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

(4) 分析事故涉及设备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9 、劳务管理

(1) 审查劳务分包人员资格;

(2) 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10 、物资管理部门

11 、人力资源部门

(1) 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开发、培养安全管理力量;

12 、财务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2) 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手续。

13 、保卫消防部门

(1) 贯彻执行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

(2) 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14 、行政卫生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 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

15 、工会组织

(1) 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3) 参加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6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应 明确规定以下内容:

本管理制度的具体 工作的内容;

本管理的主要 责任人或 部门以及配合的岗位或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策划、实施、记录、改进的具体工作过程及工作质量要求。

装修公司制度管理制度

公司创业以来,建立了质保金管理制度,根据实践证明,为推动保证质量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我公司随着形势的发展,各地分公司纷纷建立了员工队伍,迅猛发展,调动也较为频繁,为了理顺质保金系统的正常运转,总公司现下达质保金管理制度,希遵照执行如下:。

每个分公司立即组织员工填写职工登记表,然而自行按职工登记表人员名册、分类,对质保金金额进行清理,并列出明细表,张榜公布,进行核对,并列出将要扣除的金额,相互监督,认真执行。

1、员工在分公司之间相互调动的`,可由原分公司财务出具帐目存款清单及质保金清单(需收回质保金收据),转入新工作地点的财务。员工凭调动单、财务单到新工作地报到,到财务换取扣款凭证,严禁原地退取质保金,进入新的工作地点重新扣取,所有退、转帐务均由总公司财务统一协调管理,划帐处理。

2、原已离开分公司饰并已退取质保金员工,如重新加入分公司饰必须一次性将已退质保金,交入工作所在分公司财务。交足后,由财务签字,工程部方能按排工作,谁违章,谁负责。

3、分公司财务每月将质保存金扣款、存款清单报表一份报总公司进行核对。并在每月上交总公司财务款中,注明其中多少金额是属于质保金,核对无误。总公司单独帐户,专款专用。分公司财务应及时将本月维修需扣除的质保金金额一同会交总公司财务办理划帐手续,严禁现金支付。

1、设计师3000元/人。

2、施工员10000元/人。

3、经理、总监以上级别3000元/人。

4、工班20xx元/人。

5、办公室其他员工20xx元/人。

1、工班需离开公司时,按公司规定离职流程办理,在完成离职手续后,按公司首先到所属工作的分公司工程部经理处及分公司总经理处签字,注明离开日期,到期后(凭注明日期为准)方可办理,清账签字,退取质保金,如离开时,单据未经签字,按手续未全重新补办处理。

2、其他员工因提前解除合同或正常离职,完成流程手续后,凭离职交接单至财务部办理退款办理。

3、质保金退取时间。

a、施工员按离开公司之日起二年后退取(即最后一只施工项目竣工满二年后退回,并扣除其保修期内应付材料费、人工费及其它费用)。

b、班组员工按离开公司之日起壹年后退取。

c、其它员工自批准确性离职之日起退款。

d、到期退款,须先由财务查帐并注明账面经过扣除维修质保金后的实际金额,财务签字交工程部经签字后退取,不准遵章操作,谁违章,谁负责。

4、质保金扣除。

a、现规定施工员质保期为24个月,班组员工质保期为12个月。

b、凡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一般质量维修5000元以下,都由当事人承担,并根据情节由工程部按比例,可分摊到施工员及班组员工的质保金帐户扣除,所有维修的材料发票,工资单据,都由当事人签字认可,并再由工程部经理批准,交财务扣除,如当事人已离开公司,所有维修的费用单据,应由维修具体经办人,维修工作分配总临界及工程部经理签字认可报销,并特别强调任何各类维修完毕都应有客户的签字,认同工作内容、时间,在上达基础上,才能报销维修费用,并存档备查,手续不齐,日后发生经济纠纷,由工程部经理负责。

c、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维修费用在5000元以上,可酌情面定,由施工员、员工按比例公摊处理。

d、其他员工因工作失误而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经公司批准扣除质保金。

e、具备扣除质保金的员工,每次扣除不少于500元,工作部在审批工资中不注明扣除、财务人员不按单扣除及领导不同意扣除,万一出现质量问题,由当事人承担责任,除该扣人员不安排工作外,还将追究领导人的责任。

五、上述质保金管理条例,即日起执行,并将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及时汇报总公司外理。

六、解释权归属总公司财务部,凡本制度未列明事项一律不行操作。

装修公司的管理制度

一、工程部经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二、服从总公司领导,努力提高自身,积极参与公司重决策。

三、努力加强团队建设,积极配合其它各部门开展工作。

四、认真做好各装饰工程的施工组织计划,做好装饰项目经理工作安排,做好施工班组调度,确保施工正常进行,做好施工管理。

五、做好装饰工程内控的监控,认真参加合同报价评审,确保工程利润的实现。

六、工程部经理负责工艺规范的调整,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

七、负责对工程管理人员的考核及提成的审核。

八、、督促所属部门按规定程序,规范要求进行运作。

九、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对优良率审核、奖惩的实施及下达整改指令。

十、负责所属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业务指导,并做好所属人员的绩效考评工作。

十一、负责对设计师工艺方面的.培训工作。

十二、对所属人员的岗位调整,人员招收和辞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合理化建议,并配合行政部门做好人力资源储备工作。

十三、负责处理重客户投诉与客户交流等相关事宜。

十四、按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十五、工程部经理负责每周召开一次工程部例会。

装修公司管理制度

通过对装饰工程的质量控制,保证装饰工程的质量目标顺利实现。

第2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对装饰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控制。

第二章质量方针和目标。

第3条质量方针。

一流的施工,一流的管理,充分体现设计思想,达到一流水平。

第4条工程质量目标。

分项工程100%达到优良,100%按图施工,100%执行合同条款,100%做好竣工后的服务,确保达到市优工程。

第三章质量保证。

第5条装饰管理部经理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装饰设计主管负责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施工主管具体负责施工质量。

第6条施工人员应认真做好质量自检、互检及工序交接检查,做好《施工岗位责任记录》和《施工原始记录》,记录数据要做到真实、全面、及时。

第7条各负责人员必须坚持参加工程质量的验收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施工程序、规划、规程现象,质量不合格的项目和事故苗头等应逐项记录,同时及时研究制定出处理方案。

第8条进行施工质量教育,施工主管对每批进场作业的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教育,让每个施工人员明确质量标准,使全员在头脑中牢牢树立“精品”的质量观。

第9条确立图纸“三交底”的施工准备工作。在区域操作前,施工主管向施工工长做详细的图纸工艺要求、质量要求交底;工序开始前工长向班组长做详尽的图纸、施工 *** 、质量标准的交底;作业开始前班长向班组成员做具体的操作 *** 、工具使用、质量要求的详细交底,务求每位施工工人对其作业的工程项目了然于胸。

第10条每天召开质量管理例会,检查当天的工程质量情况,交待下一工作日要特别注意的质量管理事项和质量活动,必要时邀请监理工程师参加。

第11条每道工序在完工后都必须有质检人员的认可意见,否则,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

第四章装饰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

第12条装饰设计师必须按照客户的要求进行设计,如果发生设计更正要及时与客户进行沟通。

第13条装饰设计师须要求客户提供尽可能详细的前期资料。

第14条装饰设计师根据客户的.要求要至少提供两套以上的设计方案。

第15条设计师要按照国家的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并且技术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第五章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第16条开工前检查。

目的是检查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开工后能否连续正常施工,能否保证工程质量。

第17条工序交接检查。

对于重要的工序或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在自检、互检的基础上,还要组织专职人员进行工序交接检查。

第18条隐蔽工程检查。

凡是隐蔽工程均应检查认证后方能掩盖。

第19条停工后复工前的检查。

因处理质量问题或某种原因停工后需复工的,亦应经检查认可后方能复工。

第20条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应经检查认可,签署验收记录后,才允许进行下一工程项目施工。

第21条成品保护。施工人员应做好已完成装饰工程的保护工作,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工作。

第六章装饰材料设备的质量控制。

第22条装饰工程一般所涉及的材料品种较多,所确定的材料的规格、品种、 *** 应符合设计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特别是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使用达到绿色环保标准的材料。

第23条对于材料的确定控制方面,采用材料看样定板的 *** 进行确定,所需的材料必须经施工主管推荐,由监理工程师对材料质量进行确认。

第24条装饰施工机械设备的投入应能满足施工进度及质量要求。

第25条装饰施工人员必须包括各工种人员,对各工种大工与小工的比例做一定的限制,特种工还要持证上岗,主要工作一定要由技术熟练的技术工人把关。

第26条测量、检测、试验仪器设备,除精度、性能需满足工程要求外,还需获得相关部门的校验认可。

第七章附则。

第27条本制度由装饰管理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装修公司管理制度

设计师对来访客户做详细询问,填写规范客户登记表,确保与客户相关数据的采集完整、准确。

每一套设计图纸,均须有审核及客户认可签字,确保设计合理,图纸准确。

设计师不仅在施工前向客户提供满意的咨询及设计服务,而且在开工后施行全程跟踪服务,即每个工地至少去三次。

工程进展中的每一步,工长应与客户做逐步质量认定,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工程巡检对每一个工地的施工情况做巡回检查,对所存在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施工按期、按质进行。

工程部经理对在施工程做一定比例抽检,防止遗留问题发生。

公司投诉接待员对在施工程做逐家 *** 回访,征询客户意见,对客户提出的问题迅速报告工程部和监察部经理给予及时解决。监察员每周工地巡查不少于2次,监察部经理每周查工地不少于1次。

在质量保修期中,公司 *** 回访员将定期对客户做 *** 抽查回访,对客户提出的问题给予及时解决。

装修公司管理制度

交货数量超过“订购量”部分应予退回,但属买卖惯例,以重量或长度计算的材料,其超交量在3%(含)以下,由物料管理部门在收料时,在备栏注明超交数量,经请购部门主管(含科长)同意后,始得收料,并通知采购人员。

装修公司管理制度

通过对装饰工程的质量控制,保证装饰工程的质量目标顺利实现。

第2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对装饰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控制。

第3条质量方针。

一流的施工,一流的管理,充分体现设计思想,达到一流水平。

第4条工程质量目标。

分项工程100%达到优良,100%按图施工,100%执行合同条款,100%做好竣工后的服务,确保达到市优工程。

第5条装饰管理部经理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装饰设计主管负责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施工主管具体负责施工质量。

第6条施工人员应认真做好质量自检、互检及工序交接检查,做好《施工岗位责任记录》和《施工原始记录》,记录数据要做到真实、全面、及时。

第7条各负责人员必须坚持参加工程质量的验收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施工程序、规划、规程现象,质量不合格的项目和事故苗头等应逐项记录,同时及时研究制定出处理方案。

第8条进行施工质量教育,施工主管对每批进场作业的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教育,让每个施工人员明确质量标准,使全员在头脑中牢牢树立“精品”的质量观。

第9条确立图纸“三交底”的施工准备工作。在区域操作前,施工主管向施工工长做详细的图纸工艺要求、质量要求交底;工序开始前工长向班组长做详尽的图纸、施工 *** 、质量标准的交底;作业开始前班长向班组成员做具体的操作 *** 、工具使用、质量要求的详细交底,务求每位施工工人对其作业的工程项目了然于胸。

第10条每天召开质量管理例会,检查当天的工程质量情况,交待下一工作日要特别注意的质量管理事项和质量活动,必要时邀请监理工程师参加。

第11条每道工序在完工后都必须有质检人员的认可意见,否则,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

第12条装饰设计师必须按照客户的要求进行设计,如果发生设计更正要及时与客户进行沟通。

第13条装饰设计师须要求客户提供尽可能详细的前期资料。

第14条装饰设计师根据客户的要求要至少提供两套以上的设计方案。

第15条设计师要按照国家的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并且技术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第16条开工前检查。

目的是检查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开工后能否连续正常施工,能否保证工程质量。

第17条工序交接检查。

对于重要的工序或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在自检、互检的基础上,还要组织专职人员进行工序交接检查。

第18条隐蔽工程检查。

凡是隐蔽工程均应检查认证后方能掩盖。

第19条停工后复工前的检查。

因处理质量问题或某种原因停工后需复工的,亦应经检查认可后方能复工。

第20条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应经检查认可,签署验收记录后,才允许进行下一工程项目施工。

第21条成品保护。施工人员应做好已完成装饰工程的保护工作,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工作。

第22条装饰工程一般所涉及的材料品种较多,所确定的材料的规格、品种、 *** 应符合设计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特别是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使用达到绿色环保标准的材料。

第23条对于材料的确定控制方面,采用材料看样定板的 *** 进行确定,所需的材料必须经施工主管推荐,由监理工程师对材料质量进行确认。

第24条装饰施工机械设备的投入应能满足施工进度及质量要求。

第25条装饰施工人员必须包括各工种人员,对各工种大工与小工的比例做一定的限制,特种工还要持证上岗,主要工作一定要由技术熟练的技术工人把关。

第26条测量、检测、试验仪器设备,除精度、性能需满足工程要求外,还需获得相关部门的校验认可。

第27条本制度由装饰管理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物品的外缘应大于1.5米,不准乱拉临时用电线路。

十、仓库内应安防爆灯,禁止使用碘灯,以免灯泡爆破引起火灾。

十一、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装修公司管理制度

(一)业主的概述:

1、对于业主家庭状况的概述:

2、对于业主房屋的概述:

本案为一经典别墅复式户型,面积为220平方米左右,位于海滨自然环境,充斥着浓重的田园气息。

(二)业主对户型分析以及建议:

业主为成功人士,通过与业主的交谈,我们了解到业主热爱中国古典文化,喜欢书香气韵浓厚的居室环境。业主对装修很有主见,具体对每个房间提出了要求。

1、总体风格要求:

通过与业主进行的长时期的交流,我们了解到业主拥有较高的品味,在房屋装修过程中,他们希望室内的装饰具有明显现代气息而又不失中国古典美,风格明快沉稳但不古板,装饰材料绿色环保。

2、主卧室:

主卧室体现中国古典与现代风格相结合的样式,运用暖色调表现主卧淡雅宁静而又不失浪漫色彩的氛围。卧室阳台作为休闲平台。

3、客厅:

以黄白为主色调,现代与中国古典现结合,装修风格淡雅,书香气浓厚。

4、走廊:

与客厅风格相互照应而又不失浪漫色彩。

5、餐厅:

以黄白为主色调,强调地面装饰,整体色调能调动食欲。

6、阳台:

作为海滨别墅,阳台要进行重点设计,与周围环境相融合,充分发挥阳台的娱乐、休闲、会客功能。

7、其他:

儿童房考虑两个孩子的空间娱乐问题;厨房与整体橱柜色彩和谐,与整个装修风格统一;卫生间以黑白为主调的马赛克装饰墙地面;入室花园要以北方风景为主;书房要体现书香门第的气氛。

最后,业主提出对主卧室、客厅、走廊、餐厅、阳台进行重点设计。

(三)设计师的建议以及对业主建议的分析方案。

社会地位和生活阅历决定了业主的品位,通过和业主的沟通,结合房屋的结构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我们做了整体构思和策划,将这套220平米的别墅复式设计风格定位为新中式风格。

1、对户型的整体分析:

整个空间一米黄色调为主,在空间布局上,我们通过精密构思,将空间做了大胆的调整,以现代人的审美需求来打造富有传统韵味的事物,让传统艺术在空间中得到合适的体现。将具有中式元素和韵味的造型融入整个空间,并对整体格局做了相应调整,在装饰的同时使空间分割更加合理。在房间的连接处,运用窗棂、木雕、门礅等传统符号进行过渡;在家居饰品方面,采用和谐舒适的墙面壁纸和新中式家具配饰,使用相对简洁、硬朗的直线条,还使用具有西方工业设计色彩的板式家具进行搭配。这样的变化不仅与中式家具追求内敛、质朴的设计风格不冲突,充分体现主体格调尊贵典雅,现代中透这古典,与主人的职业及社会地位相协调,更重要的是可以节省不少的装修和家具成本。

2、对户型各空间分析以及设计方案。

(1)客厅:

客厅面积大而且气派,但从人性的角度来看,空间太直白,进门和进入房间缺少一个门厅区过渡,这样在入口退后95cm处竖了一块玻璃,简单处理一些磨砂图案,体现了简约的设计理念。地面功能分区,设走道公共区域。主接待区吊顶局部轻钢龙骨、纸面石膏板面饰乳胶漆。可考虑电视背景墙。背景墙上放吊顶做圆弧呼应。首先在功能方面,要充分满足业主的生活要求,客厅是交友娱乐中心,影视墙左右两边采用石膏板墙暗藏灯带,中间墙用真石漆喷涂,既大方又有气派,客厅墙面色彩为米黄色,属暖色调。沙发背后的青瓷盘,包含着一抹中国传统文化的情节,也体现了业主的文化品位,对面的影视墙采用最自然的材料砂岩,透着光,光柔和的透出增添了一份温馨感。客餐厅的暖气我认为可包可不包,包了能美化一下,但也阻碍了热量的传递。:在沙发背后设计了一个中式韵味十足的屏风,给整体风格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休闲区的一面墙上贴上了文字符号的壁纸,书香气息浓厚,再加上细致的“窗花”处理,达到了业主所期望的效果。

(2)主卧室:

主卧室顶部四角做平线条距墙10mm。各个区域墙面统一米黄色乳胶漆处理主卧应该是温馨舒适的代名词,床背后墙建议将主人的黑白 *** 照片铺满整面墙,这样的卧室才有了灵魂。用发白的奶黄色来作窗帘的底色是最合适的。因为它使视觉开阔,让人感觉房间变得宽敞。卧室阳台上放一竹编茶几,坐在茶几面前品着香茶观赏美丽的海景,别有一番滋味。同时三个卧室门选用现代白色花行各异门扇,门套各个角用现代聚晶颜色各异的玻璃,来共同营造现代、简约、五彩的装饰风格,与新中式家具交相呼应,预示生活五彩斑斓、家庭和睦。

(3)吊顶和地面:

分餐厅,客厅,走道三区。走到吊顶两级反光灯槽吊顶,两边设有灯带,五道木梁,象征人生、事业的台阶式发展,走廊地面铺设瓷砖,运用瓷砖不同颜色、不同大小和铺设图案的不同,使人形成错觉延伸走廊的长度从而使空间变得跟开阔,同时兼有走廊向导的作用,餐厅和客厅采用多彩高档拼花,形成地面主热点;客厅吊顶采用夹板天花,用5厘夹板,夹板天花用漆时用了一些时间可能会掉了,在装修时一定要先刷清漆(光油),干了之后才做别的工序, *** 圆形天花,中间挂中式圆形筒灯;餐厅吊顶采用不同颜色夹板 *** 中式方格天花,挂现代筒灯。

(4)卫生间:

墙地面选用用黑白马赛克装饰,给人一种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吊顶选用塑钢双色条状吊顶并装上吸顶音响,在淋浴时同样享受音乐的乐趣,彰显豪华气派,选用木质筒形浴缸,洗漱台选取墨绿色,现代中体现古典,这正是业主风格的体现。

(5)餐厅:

以接近土地的颜色,棕、棕黄或杏色为主色调,能提高饮食者食欲,设悬空个性酒柜,酒柜上方局部呼应下垂吊顶。餐厅的背景大幅喷漆玻璃中国黑白山水画,体现了业主的文化修养,餐厅的中心位置摆放一个中国传统方形餐桌和中国传统背靠椅,方正的造型显得与四周环境相融合,亦有取意“正中人和”的说法。

(6)书房:

整体空间以米黄为主调,书架、书桌采用中国传统红木家具,书桌对面的墙面采用黑色喷漆玻璃营造的《满江红》让书房书卷味更浓,休闲的藤椅茶几,也为书房增添了一道自然古朴的风景线,根雕摆设体现了业主的爱好是广泛的,品位是高洁的。书房与休闲阳台相连中间设置一个中国传统推拉门,门上雕刻上竹子,使书房的书香气更加浓厚。

(7)阳台:。

别墅位于海滨公园,阳台设计要充分考虑周围环境影响,在阳台上悬挂一个藤编秋千,再摆放几株海边植物,因为阳台较大,可设计成一个休闲型阳光房。这种类型的阳光房比普通型的要大,而且结构设施要好的多,非常适合别墅使用。加上精美的遮阳帘,开启窗处可以成为休闲屋,里面可摆放牌桌、健身器材等娱乐休闲用品。夏日的夜晚还可躺在休闲椅上,仰望星空。

(8)入室花园:

在材质的运用上墙面和地面均采用玉石,棚面采用的是实木的吊棚,通过这两种材质的运用达到一个既休闲与具有实用功能的一个区域,再通过宫灯等饰口的点缀无不从每个细节透露着中式的味道。客厅、餐厅及厨房是整个通透敞开的空间,整体的色调采用的是暖色调,在材质的运用上主要是采用实木造型与暖色壁纸的对比与协调,局部竹子点缀,给个一种仿佛来到了苏州园林的感觉,轻松、和谐的感觉无不体现在每一个细节。

(9)厨房:

采用鲜艳的黄、红、蓝及绿色多种色彩装饰与整体橱柜色彩相互照应,厨房的颜色越多,家庭主妇便会觉得时间越容易打发。吊顶选用塑钢双色条状吊顶。

(10)儿童房:

儿同房突出个性,清新儿童房设计考虑到儿童的心性的单纯,活泼好动,因此色彩的搭配上也富于变化,颜色清新,绿色象征希望,绿色中穿插的橘色象征着希望的蓬勃发展,因此,床后的墙面涂新绿色的多乐士环保涂料,加以灯光配合,充分显示儿童的活力。

(11)室内过道:

吊顶两边的灯带采用声控灯,灯光采用粉红色,再走到的对面墙上挂上一副玫瑰图片,走廊的两边放一排高低柜,与鞋柜色彩相协调,墙壁上挂几盏心形样式的壁挂灯,挂几幅装饰画,充分体现浪漫走廊的感觉,使人走在其中充满向往,这也充分表达了业主的要求。

3、总体设计思想。

整个空间采用新中式设计思想,通过现代设计思想和中国古典相结合创造出既不同与中国古典主义又区别与现代风格的一种新型设计风格。新中式风格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中国传统风格文化意义在当前时代背景下的演绎;二是对中国当代文化充分理解基础上的当代设计。新中式风格不是纯粹的元素堆砌,而是通过对传统文化的认识,将现代元素和传统元素结合在一起,以现代人的审美需求来打造富有传统韵味的事物,让传统艺术在当今社会得到合适的体现。与传统中式的全面复古不同,新中式风格的装饰方案更讲究运用点滴的衬托,来营造传统艺术的美感。新中式风格空间装饰更加勇于使用相对简洁、硬朗的直线条,还使用具有西方工业设计色彩的板式家具进行搭配。这样的变化不仅与中式家具追求内敛、质朴的设计风格不冲突,更重要的是可以节省不少的装修和家具成本。

(四)总结。

通过对整个空间的分析和对业主要求的分析,我们做了初步设计方案,确定整个空间运用的装修风格为新中式风格,主体色调为黄白色,通过和业主的初步交谈我们了解到了业主的性格爱好和大体的生活方式,这一些正是我们确立设计方案的基础,我们要不断完善我们的设计方案,在这过程中继续和业主进行交流沟通,进一步了解业主的生活爱好,全面考察房屋结构,尽我们更大努力提出更加完善的设计方案,使业主满意。顾客至上,诚信之一,我们要用更优秀的服务为业主提供更优秀的装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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