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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哪些银行可以办理商转公业务?

2024年4月23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公布商转公及部分商转公贷款签约银行的通知》,太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办理商转公等业务。

根据通知内容,太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签署《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和《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部分转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其2024年3月1日前的商业住房贷款客户已经按照中心规定的受理条件申请商转公或部分商转公贷款。

目前太原商转公贷款签约银行处于持续更新状态中。现与太原公积金中心签署《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的太原商转公贷款签约银行有包括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并州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直属分行、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

“商转公”时间限制方面,今年3月,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曾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放开申请商转公及部分商转公贷款的住房消费行为时间限制,缴存职工于2024年3月1日以前通过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购买太原市住房的,贷款房屋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符合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其他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及部分转公积金贷款。《通知》中明确,《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业银行《借款合同》任一合同签署时间在2024年3月1日以前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