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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台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缴存余额不少于当前月缴存额的6倍。

2.申请人及配偶的月收入≥月还款额的2倍。

3.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个人信用良好。个人征信近24个月内未出现连续3次(含)以上或累计6次(含)以上逾期记录,逾期不区分种类。未被法院、信用台州等机构平台列入黑名单。

4.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首套房20%;二套房30%。已全额付款的不允许贷款。

5.需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贷款申请: 期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24个月内; 二手房: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买卖预告登记)1个月内。

6.申请人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的住房套数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符合“认房认贷”条件: 家庭成员名下无住房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家庭成员名下有1套住房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名下无住房但使用过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家庭成员名下有1套住房且使用过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家庭成员名下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2次及以上的,不允许贷款。

二、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个人征信报告

三、办理流程

1、申请(1个工作日):申请人至中心或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提出相关业务申请,由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2、受理(1个工作日):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提取条件,决定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材料。

3、审查(2个工作日):窗口人员对照文件审核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兵告知原因。

4、决定(1个工作日):业务办结。

五、办理地点

台州开发大道692号广达嘉苑3号楼(台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02-A11号窗口)

工作日 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

六、咨询 ***

0576-12345-1

七、办理时限及费用

五个工作日

不收费

八、线上办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