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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贵酒连续4年年报虚假记载,相关责任人遭上交所公开谴责

2024年2月20日晚,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岩石股份”)公告披露,由于该公司连续多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纪律处分决定书,对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韩啸,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董事张佟,时任财务总监孙瑶予以公开谴责。

根据上交所2月20日披露,经查明2017年至2020年,上海尚屈实业有限公司分别代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岩石股份)偿付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费用1956.93万元、744.5万元、1531.1万元、770.31万元。2018年至2020年,上海初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代岩石股份支付因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产生的法律服务费用985万元、500万元、540万元。

然而,岩石股份却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6号)第二十三条之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上述代偿代付费用予以会计处理,最终导致岩石股份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交所表示,由于该公司连续多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严重影响投资者知情权,违反证券法等相关规定。

在责任人方面,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韩啸,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董事张佟,时任财务总监孙瑶均依法负有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义务,然而均未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其中,韩啸全面知悉相关代偿代付事项,是上述4个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同时,韩啸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组织、参与实施上述违法行为,对公司隐瞒代偿代付事项。

根据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根据有关规定,对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韩啸,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董事张佟,时任财务总监孙瑶予以公开谴责。

岩石股份最新财务预告显示,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00万元至13500万元,同比增加5275.60万元到9775.60万元,增幅141.65%至262.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000万元至11500万元,同比增加3602.15万元到8102.15万元,增幅106.01%至238.45%。岩石股份表示,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系酒类销售业务的增长和非经常性损益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