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关系转到外地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如何转移?
答:转入地经办机构同意接收个人账户余额的,由我市医保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医保关系转移的同时,将个人账户余额同步划转给转入地经办机构;
转入地经办机构不接收个人账户余额的,由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给参保职工个人。
参保人员转到外地参加公费医疗的,个人账户如何提现,需要哪些资料?
答:根据《市 *** 关于印发的通知》(徐政规〔2023〕8号)文件相关规定,“调至未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地区,经参保人申请,可一次性现金提取个人账户结余资金。”提取个人账户余额需提供:参加公费医疗相关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社保卡或银行卡(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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