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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

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

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款,出境定居的。

申请条件

出境定居的公积金缴存职工

办理材料

1.提供护照或户口注销证明

2.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Ⅰ类借记卡;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护照。

注:1.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贷款本息尚未还清前,除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外,其他原因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担保的,在保证合同撤销前,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地点及 ***

泉山管理部:徐州市彭城路81号   0516-85706063 

云龙管理部:徐州市云龙区民祥园路1号   0516-83667182

鼓楼管理部:徐州市鼓楼区夹河东街牌楼市场6号楼   0516-83570028

丰县管理部:徐州市丰县工农南路金色家园B16-1-109号  0516-68566581

沛县管理部:徐州市沛县汤沐中路11-1号帝都大厦1楼  0516-89648608

铜山管理部:徐州市铜山区北京北路29号  0516-67027088

邳州管理部:徐州市邳州市民主路112号凯旋花园6号楼   0516-80160757

新沂管理部:徐州市新沂市钟吾南路19号辰华丽都苑28号楼  0516-88995956

睢宁管理部:徐州市睢宁县睢河北路201号  0516-68068576

贾汪管理部:徐州市贾汪区泓福路御龙山水综合楼1号   0516-87717642

办理机构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夏季)14:00-17:30 周六 周日 节假日休息

办理流程

职工携带所需材料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部柜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