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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住房公积金使用新规2024调整 提取、贷款的究竟是怎么变?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机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安徽宣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新规,一起来看↓

一、提取法规

(一)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由现在每年市、区(埇桥区)更高额度12000元,各县8000元,提高至市、区(埇桥区)14400元,各县12000元(符合生育法规的多子女家庭,在本市无自住住房且租赁住房提取限额可按法定标准上浮20%。新市民、青年人在宿州无自有住房、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可全额提取本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年度实际支付的房屋租金总额;其中,新市民指未获得宿州户籍或获得宿州户籍不满3年的缴存人,青年人为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的缴存人)。

(二)允许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的自住房加装电梯等改造。

(三)子女购房资金不足,允许父母自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暂定执行一年,当个贷率高于85%时停办此项业务)。

(四)继续执行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法规。缴存职工及父母、配偶、子女患有九种重大疾病的(指患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大疾病),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大病救助。提取额度不超过医保报销后自付资金。

(五)继续执行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法规。缴存职工及共同购房人购买宿州市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额度不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

二、贷款新规

(六)放宽二手房贷款房龄限制,房龄由20年放宽至30年。

(七)继续执行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方更高可贷额度45万元,夫妻双方更高可贷额度65万元。

(八)继续执行“商转公”新规。符合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条件的缴存职工,将其在本市区域内已办理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贷率高于90%时停办此项业务)。

(九)继续执行“组合贷款”法规。即允许同一处房产既可作为商业贷款抵押物,也可作为公积金贷款抵押物。

三、相关要求

本告知自发之日起执行,此前法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后续视国新规和我市住房公积金适用情况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