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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缴存者!宜宾住房公积金提取冲首付了,具体这样办

速看@缴存者!宜宾住房公积金提取冲首付了,具体这样办

公积金提取适用于短期 *** ,毕竟用户无法确保自己后续是否有公积金贷款的需求,因此没有特殊情况,尽量不要提取公积金。只要用户有稳定的工作,那公积金就会持续缴纳,这样一来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会持续增加。

宜宾市4月住房公积金调整新规,4月1日起,宜宾市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预售商品房购房首付款啦!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怎么申请?一起来看↓↓↓

购房人及其配偶购买我市新建预售商品住房,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提取新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

申请流程

1、认购商品房

签订认购协议。

2、申请提取

申请购房提取付首付,职工签署转款授权书。

向公积金中心提交身份证、《商品房认(定)购协议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

3、受理提取

公积金中心受理购房提取。

审核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监管账户填写是否准确。

4、审核确认

提取办结。

审核通过,打印提取回单、购房提取支付首付款确认书。

5、合同备案

开发商备案。

开发商凭购房提取支付首付款确认书申请备案,住建部门或监管银行收到确认书后办理备案。

6、划转首付款

公积金中心确认备案信息并上传电子档案后转款到监管账户。

开发商凭备案证明文书办理首付划款。

举例

缴存职工购买房屋总价100万元的预售商品房,首付款30万元。若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余额合计20万元,可申请购房首付款提取公积金20万元,由公积金中心按程序划款至受住建部门监管的开发商账户, 剩余10万元首付款由职工自行支付给开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