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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婷婷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什么情况?事情经过是什么样的?

原标题:黄婷婷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黄婷婷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黄婷婷被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关联案件为黄婷婷与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合同纠纷。

法报君说: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的过程中,可以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措施案件当事人应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将会对企业生产、个人生活产生严重影响如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或规避履行义务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院可将其列入“失信人员黑名单”,并对拒不履行的人进行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来源:法治日报、天眼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