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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父母子女公积金互助提取住房要求有哪些?

宜昌父母子女公积金互助提取要求

一、代际互助要求

1.购房人及配偶在缴存地须为首套自住住宅,支持购房人的父母、子女在缴存地名下无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2.在宜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在宜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款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房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出实际支付所购住房的总价款(总价款中应减去购房贷款部分)。

3.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现行贷款政策执行,购房提取时间应在贷款放款之前,终审之后办理购房提取业务。

4.提取人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提取金额转至提取人银行卡。且同时满足中心规定的其他提取条件。

二、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

缴存人家庭在宜购买的预售新建商品住房,为首套自住住房的可使用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为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可使用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以上提取的资金直接转入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