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东莞市工伤保险参保办理指南详见正文。
如果您已经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由企业为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即可。
【网上办理】:
之一步,登录系统。
登录“东莞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
第二步,录入信息。点击“综合申报”> “智能录入”或“增员”功能录入身份证号码(输入证件号码)>“保存”;
第三步,提交数据。在“草稿箱”中对申报数据确认并“提交”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第四步,查询结果。用人单位已提交的数据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即可通过网上服务系统中“申报数据管理”的“审核已通过”、“审核不通过”中查询审核结果。
【现场办理】:
参保人参保所在镇街(园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社保窗口。
温馨提示:具体以当地经办机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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