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商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一览
一、商转公贷款办理条件
1.连续正常缴存满6个月以上,且未负有公积金贷款债务
2.公积金账户正常,连续欠缴不超过三个月
3.借款人提取过公积金的,账户余额须有6个月及以上
4.借款人或配偶公积金贷款累计不超过2次
5.按照申贷时我市执行的房屋套数认定方式,所购住房为借款人家庭(含未成年子女)首套或第二套住房的
6.范围为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没有使用公积金与商贷组合贷款
7.所购住房办妥房屋权属证明
8.商业住款所属银行未开展商转公直转业务的需自筹资金结清贷款,且贷款申请时间距贷款结清时间间隔不超过1年
9.个人征信记录良好。
二、商转公贷款办理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个人征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原件
3.商贷结清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份(非直转业务提供)
4.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份
5.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份
6.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商业银行同意提前结清商贷的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份(直转业务提供)
8.商贷借款合同、商贷余额及近一年还款明细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份
9.共同申请人近6-12个月的工资流水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共同申请人无公积金的提供)
10.不动产权证书(非直转业务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份;直转业务提供复印件2份)
三、办理地址及咨询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节假日除外,北川管理部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六至星期六 时间:09:00-17:00
备注:节假日除外,直属管理部高新区办事处除外,北川管理部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办理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东段街道-79号
详细地址:涪城区临园路东段79号新益大厦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12楼(或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
咨询 *** :0816-12329
四、常见问题
自筹资金结清商业贷款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以超过最有一次偿还商贷的本金金额吗?
答:不可以,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不能超过商业贷款最后一次所偿还的贷款本金。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商转组合”贷款业务通知一览
1.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进一步减轻职工还贷负担,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借鉴外地先进经验,优化“商转公”业务模式
2.于11月9日印发《关于开展“商转组合”贷款业务的通知》。
3.通知印发当日,交通银行绵阳分行成功办理首笔“商转组合”贷款申请。
4.通知明确,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的本地缴存职工家庭,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申请将原商业性个人住款的一部分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形成“商转组合”贷款,无需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差额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