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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条件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特殊法定有哪些?

什么条件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特殊法定有哪些?随畔畔网小编来看看。

住房公积金是为广大劳动者购房、建房提供的一个保证机制。对于职工在什么条件下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都有一定的明文法定的。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相关法律法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法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低保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法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书”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特殊法定

依照上文第(二)、(三)、(四)项法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确定,并通告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关于住房公积金在每个地区、每个城市、每个单位可能是不一样的。因此我们要根据自己所在地区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住房公积金的具体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