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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生多胞胎有多少天生育津贴?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十五天生育津贴;

【正常分娩的,按规定享受九十八天生育津贴】

补充内容【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期限】

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和《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

(1)正常分娩的,按规定享受九十八天生育津贴;

(2)符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除享受之一项外,增加六十天生育津贴;

(3)难产或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十五天生育津贴;

(4)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十五天生育津贴;

(5)怀孕不满三个月流产的,享受二十五天生育津贴;

(6)怀孕满三个月不满七个月流产的,享受四十二天生育津贴;

(7)怀孕满七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九十八天生育津贴;

(8)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享受三天生育津贴;

(9)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一天生育津贴;

(10)结扎或复通输卵管的,享受二十一天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