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接结算范围
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在106家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施行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直接结算。
二、定额报销标准
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800元
满4个月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1500元
宫内施行放置节育器157元
宫内施行取出节育器160元
施行输卵管结扎术510元
施行输精管结扎术150元
施行输卵管结扎后复通术993元
施行输精管结扎后复通术993元
三、报销流程
1.参保人员凭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挂号就诊。
2.医生如实书写门诊病历,并开具相关处方(包括手术、麻醉、材料、药品等)。
3.参保人员持相关处方到医疗机构门诊收费处刷卡或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结算,达到定额标准的按照定额标准直接结算。
手工报销流程
在结算时,若相关医疗费用未达到定额标准,参保人员可自行全额支付费用,并携带相关收费票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和病历资料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进行手工报销。
四、直接结算医院名单
即日起,成都市106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生育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具体名单如下↓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图源:成都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