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内容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同时另递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半角粘贴于评审表空白处。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6份。此表系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表格用A3纸打印。
3.需破格申报、转评的人员,提供破格审批表、转评审批表原件1份。
4.2020、2021、2022年度的《专业技术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5.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6.个人业务总结1份,重点写明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3000字以内。
7.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相应专业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专业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等。
8.用人单位公示证明原件。
9.《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
(二)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1.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2.非公有制单位的人员,提交本人在我省连续一年缴纳社保的证明,以及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
(三)报送材料要求
1.报送的代表作品必须是任现职以后的作品,原评聘使用过的作品、材料不得重复上报。
2.认真填写《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材料档案目录》,并粘贴在报送的档案袋封面上。
3.所申报的材料须按要求装订,具体要求是:
(1)用A4纸幅面竖式装订1套,如有的作品幅面较大,可折叠成A4纸幅面装订。
(2)本《通知》第四大项之一部分中1、2、3、4项均不装订。
(3)本《通知》第四大项之一部分中5、6、7、8、9、10项按顺序排列,装订成册。与1、2、3、4项一起集中放在档案袋里。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申报高级职称可直接从申报系统里下载打印)《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转评审核表》等可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专栏的“表格下载”中自行下载。公示证明、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材料档案目录》见附件。
5.评审结束后,只退还评审通过人员的《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单位人事部门及职改部门凭介绍信领取),其它材料及未通过人员所有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