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2024年公积金贷款新规调整 3月起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至100万元,取消异地贷款户籍地限制
2月27日,据微信公众号“唐山公积金”消息,河北省唐山市公积金贷款法规再优化,自2024年3月1日起,唐山市将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并取消异地贷款的户籍地限制。
在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方面,新规显示,单、双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更高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
对于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被动式超低能耗自住住宅的,贷款额度上浮20%,即更高贷款额度由96万元调整为120万元;唐山凤凰英才人员更高贷款额度由100万元调整为120万元;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引进的高端创新人才更高贷款额度由120万元调整为150万元。二孩缴存职工家庭更高贷额度可额外更高增加20万元,三个孩缴存职工家庭更高贷款额度可额外更高增加30万元。
取消异地贷款的户籍地限制方面,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户籍地限制,即在唐山市区域以外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异地灵活缴存人除外),在唐山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由中心审批发放。申请异地贷款的职工与本地贷款职工享有同等权益。
按照法定,法规调整日之前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仍执行原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