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目录是什么意思?
医保目录包括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即我们常说的“三大目录”
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等方面的管理,北京市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报销范围(俗称“三大目录”)。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三大目录的相关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按照规定给予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分为甲类和乙类。
甲类: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参保人使用这类药品时,可以全额纳入报销范围,之后按规定比例报销。
乙类:
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高的药品。参保人使用这类药品时,需要个人自付一定比例,剩下的部分纳入报销范围,再按规定比例报销。
不予报销的药品:如减肥药、解酒药、治疗不孕不育等药品。
诊疗项目目录
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且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
不予报销的诊疗项目:如病历工本费、美容项目、整容项目等。
医疗服务设施目录
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须的服务设施。
不予报销的医疗服务设施:如急救车车费、住院陪护费、洗理费和文娱活动费等不能报销。
医保药品目录对药品适应症范围有规定和限制吗?
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规定,对医保药品目录内有报销限制规定的药品,在规定范围内使用,医保基金予以报销;
医保药品目录内没有特别规定的,应按药品说明书适应症用法、用量等规定合理使用,发生的药品费用医保基金予以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查询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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