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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长期护理保险哪些人可以参保

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人群是哪些?

答: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在职、退休人员),按规定同步参加职工长期护理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范围是什么?

答:参保人因年老、疾病、伤残导致长期失能,生活不能自理,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六个月以上,病情基本稳定,按照国家评审标准《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经评估认定为失能人员照护需求等级3级、4级、5级(分别对应重度失能一级、二级、三级)的失能参保人员,以及符合重度失智评定标准(精神障碍除外),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照护的,按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重度失智人员的待遇标准、服务管理、结算标准等参照重度失能人员三级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