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贷款二套住房认定标准什么样?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法规介绍,随畔畔网小编来看看。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法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公积金贷款二套住房如何认定的?北京的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如何认定的?
借款申请人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的;或在北京市无住房但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法规。
二套住房认定标准
借款申请人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的;或在北京市无住房但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新规。
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见下表:
序号 | 借款申请人住房及公积金贷款情况 | 住房套数认定 |
1 | 在本市无住房 且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记录 | 首套住房 |
2 | 在本市仅有1套住房 | 二套住房 |
在本市无住房 但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 | ||
在本市有1套住房 且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 | ||
3 | 在本市有2套及以上住房 | 不予贷款 |
全国范围内有2笔及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 |
需要提醒您,按照现行法规,
一是借款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全国范围内不能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二是对于离婚一年内的借款申请人按原法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法规,即离婚未满一年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贷款新规执行。
不予公积金贷款情形
借款申请人在北京市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2次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