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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合同(生活中常见的合同有哪些)

今天给各位分享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合同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生活中常见的合同有哪些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生活中常见的合同都有哪些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合同分为不同的类型。常见的分类有以下三种:

1、双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都要履行义务的合同。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贷合同、运输合同等,如买卖合同,卖方享有要求买方给付价款的权利,履行交付出让物的义务。

2、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合同订立时需要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一般指书面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不需要特定形式或手续就可成立的合同。

3、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是指合同内容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而不容对方当事人协商的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如铁路、公路、航空运输合同。

相关信息介绍:

关于无效经济合同的确认权由谁来行使的问题。我国《经济合同法》第7条规定:“无效经济合同的确认权,归合同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其他任何机关和个人无权确认。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

普通人必须知道的法律知识有哪些?

普通人必须对合同法、道路安全法等日常生活中用到的法律了如指掌,这样才能防止自己陷入违法的敬礼。

法律可以说在我们日常的生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正是有了法律的规定,日常生活中的一切才变得井然有序。但是法律的条文非常多,对生活中的事情规定的也很细,如果在日常生活中不了解一些必须的法律知识的话,那么不仅会让自己生活陷入困境,而且有可能会在不经意间违反法律,从而付出惨重的代价。就比如很少有人知道自己种的树,不允许自己砍伐。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觉得自己种的树,这棵树自己就有对这棵树处置的权利,但是其实这样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下面就来说一说,普通人必须知道的法律知识都有哪些?

一、合同条款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地方都需要用到合同,在合同签订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的内容,因为合同一旦签订就具备了法律效率,很多人就是因为没有仔细去看合同的内容,导致自己陷入很被动的境地。所以在日常生活中要必须掌握一些合同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还有就是有些人喜欢替别人做担保借钱,其实担保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如果你被担保的人还不上借款,那么这些钱就需要你来承担。

二、道路安全法规

现在有车的人也越来越多了,车多了就难免发生事故,很多人发生事故以后就会惊慌失措,甚至会逃离案发现场,这个时候如果懂得道路安全法规的话,就知道应该冷静处理,等待警察到达现场,否则交通逃逸,受到的处罚要远远大于交通肇事。

你觉得普通人必须知道哪些法律知识呢?欢迎留言讨论。

法律小常识:合同的分类有哪些

合同的类别有8种,分别是下面8种合同:

之一,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根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可把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承揽、运送、保险等合同为双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权利,另一方只承担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借用合同就是单务合同。

第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根据当事人取得权利是否以偿付为代价,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有些合同只能是有偿的,如买卖、互易、租赁等合同;有些合同只能是无偿的,如赠与等合同;有些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如委托、保管等合同。双务合同都是有偿合同,单务合同原则上为无偿合同,但有的单务合同也可为有偿合同,如有息贷款合同。

第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可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又叫不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

第四,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第五,为订约当事人利益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根据订立的合同是为谁的利益,可将合同分为为订约当事人利益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为订约当事人利益的合同,是指仅订约当事人享有合同权利和直接取得利益的合同。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指订约的一方当事人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第三人设定权利,使其获得利益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第三人既不是缔约人,也不通过 *** 人参加订立合同,但可以直接享有合同的某些权利,可直接基于合同取得利益。如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保险合同。

第六,主合同与从合同。根据合同间是否有主从关系,可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主合同,是指不依赖其它合同而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指须以其它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存在的合同。

第七,本合同与预约合同。根据订立合同是否有事先约定的关系,可将合同分为本合同与预约合同。预约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本合同,就是指将来应订立的合同。

第八,定式合同。定式合同,又称定型化合同、标准合同,是指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亦即一方当事人要么整体上接受合同条件,要么不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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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常见的几类合同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合同类型有:借款合同、买卖合同、劳动合同、租赁合同等。

一、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商业借贷合同、农业借贷合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日常生活中,由借款合同衍生出来的合同纠纷主要是欠条纠纷,很多人由于证据不足,无法追回借出去的钱财。

二、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74条、第175条的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的事项未作规定时,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互易等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也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

比较常见的买卖合同纠纷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车辆买卖合同纠纷、生活用品买卖合同纠纷等等。

三、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之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比较常见的劳动合同纠纷是试用期劳动合同纠纷、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关于社保的购买、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等问题。

四、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租赁合同包括房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合同、汽车租赁合同、厂房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等。

常见的租赁合同纠纷包括房产合同租赁纠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商铺租赁合同纠纷等等。

关于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合同和生活中常见的合同有哪些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