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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标准是什么?

南阳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标准

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一般依据以下6项指标综合评估:

(一)自主吃饭;

(二)自主穿衣;

(三)自主上下床;

(四)自主如厕;

(五)室内自主行走;

(六)自主洗澡。

特困人员生活自理状况6项指标全部达到的,可以视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有3项以下(含3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有4项以上(含4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根据《老年人健康能力评估标准》(DB41/T 1299—2016),将评定为“能力完好”“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的,可分别认定为特困人员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