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生育津贴待遇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年可以领取,不满1年的,待缴满1年后,参保人递交申领材料,经审核后符合发放条件的予以补发。
生育津贴计算 ***
生育津贴=(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其中产假天数标准如下:
* 顺产生育的为98天;
* 剖宫产的增加15天;
* 多胎妊娠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5天;
* 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的为15天;
* 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的为42天。
企业职工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由所在单位发放工资,不发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