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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报销后旧伤复发怎么处理?旧伤复发时劳动关系尚未终止或已终止的如何处理?

发生工伤的有关事项工伤报销后旧伤复发怎么处理?旧伤复发时劳动关系尚未终止或已终止的如何处理?具体如何办理的?随畔畔网小编来看看。

如何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申领是很多劳动者比较关心的话题。

工伤赔偿标准,即依法为受伤职工及其亲属制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工伤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对劳动者来说,无论用人单位是否购买工伤保险,只要能够认定为工伤,均能享受工伤待遇。工伤待遇依据伤情程度而有所区别,部分项目的赔偿金额每年都在更新。

工伤报销后旧伤复发怎么处理?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旧伤复发是否能够享受工伤待遇,应视劳动关系是否终止而定。

1. 旧伤复发时劳动关系尚未终止的

首先应当确定,如果在职期间工伤复发,是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的。根据工伤保险法规第三十八条法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康复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单位护理的工伤待遇。

从就医流程上看,各地基本都法定需要协议医疗机构提出看法,并提交社保经办机构审批,有争议的还应该由劳动能力鉴定委会确认。

2. 旧伤复发时劳动关系已终止的

按照法定,劳动关系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已包含对职工工伤医疗费的补偿。因此,若职工离职时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则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劳动关系终止后旧伤复发的,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此提醒大家,如果发生过工伤,请不要轻易辞职,否则旧伤复发享受不到工伤待遇。

工伤发生后的处理流程

1. 前往参保地工伤定点医院就医。

2. 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

3. 向劳动能力鉴定委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4. 向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

5. 向用人单位主张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若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的,所有工伤待遇都应向用人单位主张。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可提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