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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或职工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怎么办?不付医药费怎么处理?

发生工伤的有关事项用人单位或职工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怎么办?不付医药费怎么处理?具体如何办理的?随畔畔网小编来看看。

如何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申领是很多劳动者比较关心的话题。

工伤赔偿标准,即依法为受伤职工及其亲属制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工伤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对劳动者来说,无论用人单位是否购买工伤保险,只要能够认定为工伤,均能享受工伤待遇。工伤待遇依据伤情程度而有所区别,部分项目的赔偿金额每年都在更新。

(一)用人单位或职工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对工伤认定确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工伤认定确定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工伤认定确定的行机的上级部门或同级有关部门申请复议。

(二)用人单位或职工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再次鉴定。申请程序须遵照当地具体法定。以上海为例,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三)用人单位不垫付医疗费如何处理?

1. 用人单位已购买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法规第四条第三款法定:“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 *** 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从该法定可知,用人单位对于因工受伤的职工负有使职工获得及时救治的义务,包括垫付医疗费用。若用人单位不垫付工伤认定前的医疗费用,职工可自行垫付并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完成后向工伤保险基金申领该部分垫付的医疗费。因用人单位未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产生的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发生后的处理流程

1. 前往参保地工伤定点医院就医。

2. 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

3. 向劳动能力鉴定委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4. 向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

5. 向用人单位主张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若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的,所有工伤待遇都应向用人单位主张。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可提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