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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标准: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是多少?

工伤赔偿标准: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是多少?工人工资怎么计算?一文告诉你,具体如何办理的?随畔畔网小编来看看。

如何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申领是很多劳动者比较关心的话题。

工伤赔偿标准,即依法为受伤职工及其亲属制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工伤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对劳动者来说,无论用人单位是否购买工伤保险,只要能够认定为工伤,均能享受工伤待遇。工伤待遇依据伤情程度而有所区别,部分项目的赔偿金额每年都在更新。

一、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依据工伤保险法规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法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

本人工资x90%

二级伤残

本人工资x85%

三级伤残

本人工资x80%

四级伤残

本人工资x75%

五级伤残

本人工资x70%

六级伤残

本人工资x60%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出事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说明

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更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更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二、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法规未法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法定,一般是按照本人工资一定倍数计算。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法规或工伤保险法中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