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还贷期间,借款人婚姻关系发生变化怎么办?如何变更借贷关系?办理条件及材料有哪些?随畔畔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公积金贷款还贷期间,主借款人因婚姻关系发生变化需调整借款合同条款内容,想要增加、减少共有权人或变更主借款人,借款人和共有权人(抵押人)可到委贷银行申请办理贷款合同变更。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申请条件
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借款人(抵押人)婚姻关系变化的;
2.抵押物的受让方同意承担还款义务且具备贷款偿还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变更申请时,应征得房屋共有权人(抵押人)、保证人各方同意。
申请材料
因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申请合同变更的,应提供以下有关材料:申请人各方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变更后借款人和抵押人的收入证明、个人信用报告、结婚证或离婚证(另需提供离婚协议书证明抵押物的归属)或民事调解书、法院判决书及生效证明。
提出申请
原借款人和抵押人及申请变更后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各方应作为申请人共同向中心委贷银行提出贷款合同变更申请,填写申请表并共同签字确认。
受理审批
申请资料齐全、正确,申请表填写完整的,受理人员受理变更申请。申请受理后,委贷银行和公积金中心对变更申请事项、条件、变更后借款人及其配偶月均收入、家庭月收入、家庭其他负债等是否具备贷款偿还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核、审批。
注:组合贷款还需符合商业银行合同变更有关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