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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山西省直单位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调整方案 购房套数认定标准、贷款额度、比例是多少?

最新山西省直单位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调整方案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套数认定标准、贷款额度、比例是多少?随畔畔网小编来看看。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法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法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法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套数认定标准

住房公积金贷款中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成员名下在太原市六城区范围内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及全国范围内的成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进行认定,其它区域的成套住房数量和全国范围内的成套住房商业贷款次数不计算在内。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多少?

单方缴存职工和双方缴存职工,更高贷款额度均为 80万元。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购买第二套改普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购房价的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