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城乡医保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度
(一)湛江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湛江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在2024年3月31日前缴费到账的,可正常享受湛江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二)根据“先缴费后享受待遇”原则,未按规定在2024年3月31日前缴费到账的,不能享受湛江市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三)符合湛江市城乡居民医保特殊群体中途参保的,按现行政策执行。
办理参保手续
01个人参保
城乡居民自愿参保,由税务部门代征医疗保险费。参保人携带户口簿或湛江市居住证(湛江市外户籍居民的须提供未参加外地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证明或承诺书;港澳台居民须提供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湛江开户的银行卡或存折(有个人结算功能、正常使用的有效账户)及复印件,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属的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医保办)办理参保手续,填写参保申请表。
已登记参保的个人,由医保系统自动续保登记。参保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如人员变动、参保人姓名、号码、参保身份、银行账号、手机号码等变更的,请持户口簿或湛江市居住证、身份变更材料、新的银行卡或存折等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属的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医保办)办理变更手续。
02特殊困难人员参保
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困难人员,按照年度缴费标准,办理由 *** 资助参保手续,无需个人申请。退出人员(由特殊困难人员身份变为普通人身份的)要及时到户籍所属的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医保办)办理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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