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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还有哪些待遇领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还有其它待遇吗?随畔畔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向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三倍。失业人员需向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社保卡或有效身份证件、生育证明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出院小结、医院诊断书、死亡证明等材料之一)等资料申领。

失业保险金:按照低于当地更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更低生活保标准的水平发放,最长不超过24个月。领取期间可以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属于常规的失业保险待遇,而失业补助金是特殊病情期间,我国发出的一项临时性、阶段性方式,申领时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具体区别如下:

申领条件

失业保险金: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并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