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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职工医保起付标准是多少?附报销比例、更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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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保险,简称职工医保,是依法对职工的基本医疗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医疗保险,是通过法律、法规强制推行的,实行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与个人医疗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

泉州职工医保起付标准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三级医院7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一级医院(含未定级)50元。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使用已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国家基本药物,以及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发生的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

住院基本医保起付标准:首次住院三级医院7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一级医院(含未定级)50元,第二次住院减半,第三次起0元。

泉州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在泉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全年累计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按以下比例报销,在泉州市外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保按泉州市内报销额度的92%报销(退休异地安置人员在安置地、异地工作对象在工作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在厦门、漳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除外)。

另外,2024年1月1日起取消门诊特殊病种政策,所有符合医保报销政策的门诊费用按普通门诊政策报销。目前,泉州市可办理的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有: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化疗和放疗、慢性心功能衰竭、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重症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斥反应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等9个。

泉州职工医保更高支付限额

门诊与门诊特殊病种、住院共用更高支付限额40万元/年,其中基本医保更高支付限额15万元,此标准以上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享受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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