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分享 > 正文

2023年度宁波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是什么?

2023年度宁波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参保人员2023年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

上限按24060元执行(2022年度全省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

下限按4462元执行(2021年度全省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

灵活就业人员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23年缴费基数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按下限4462元执行。

各参保人员2023年12月份属期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按新的上下限标准执行。

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结算险种

2023年1月至11月(费款所属期),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以上按规定进行结算补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不结算补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