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南宁2024年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是多少?
关于公积金新一年的缴存基数是多少?很多人都想知道的的。下面随畔畔网小编来了解一下,关于南宁公积金缴存基数。
参考2023年度区直和中直驻邕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调整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调整全区更低工资标准的通告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公布的2022年度南宁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设定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6,895元,个人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3,227元,合计6,454元。
二、根据南宁市更低工资标准,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南宁市职工月更低工资标准确定,即自2023年11月1日起,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由1810元调整为1990元。
对比之前公积金基数:设定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810元,个人和单位月缴存额下限均为91元,合计182元。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上下限参照本通告执行。
缴存基数如何计算?
各缴存单位应以2022年度(自然年度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202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各缴存单位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工资总额。
月缴存额计算
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单位月缴存额与个人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具体计算 *** 为:
单位月缴存额=月缴存工资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计算);
个人月缴存额=月缴存工资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计算);
职工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