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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

威海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

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一、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海滨中路56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1楼任一综合窗口(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海滨中路56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1楼)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缴存人已按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至少应在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贷款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3、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它证明文件,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要求;

4、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按照住房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 借款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7、 法律、法规、规章和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材料:

1、公积金贷款还款卡

2、借款人(含共同申请人)身份证

3、个人信用报告

4、购房首付款凭证

5、购房合同

6、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7、担保材料

四、办理流程:

五、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海滨中路56号农商银行12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管理科

咨询 *** :0631-12329

拓展:

问题1: 为什么住房公积金缴交不正常或者欠缴,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回答: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则是缴存职工享有的权利。按照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职工住房公积金缴交不正常或者欠缴,将影响职工申贷权利的行使。这是因为,单位不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是侵害职工权益的行为,职工有责任监督和敦促单位履行法规规定的责任;另一方面,住房公积金缴交不正常或者欠缴,有一种因素是源于单位经营不稳定或职工工作岗位不稳定,这势必影响职工收入的稳定性,从贷款风险评估的角度,也将影响职工的申贷权利,尤其是欠缴住房公积金,如受理其贷款申请,则违背了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因此,住房公积金缴交不正常或者欠缴,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