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顺延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费集中预缴期的通知
吉医保联〔2023〕44号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税务局,长白山管委会医疗保障局、税务局,梅河口市医疗保障局、税务局:
因顺延系统升级,2023年12月27日0时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期间将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线上线下申报缴纳等业务。为确保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缴费不受影响,经研究,决定将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费集中预缴期截止时间由2023年12月31日24时顺延至2024年1月6日24时,顺延期间参保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
各地医保、税务部门要紧密配合,优化服务,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各项工作。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吉林省税务局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