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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到1998年工作的人,2类人不能视同缴费年限,怎么回事?

1986年到1998年工作的人,2类人没有视同缴费年限,怎么回事?下面就随畔畔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详情吧。

从时间上来说,1986年到1998年开始工作的人,部分企业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时,视同缴费年限确实是无法认定的,从实际情况来说主要是有2类人的,接下来咱们就一起了解一下吧。

首先是在当地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实施之后参加工作的人员,根据各地企业单位的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实施时间来说,大部分地区的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实施时间都是在1992年到1996年之间,少部分地区的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实施时间是在1997年或者1998年,那在1986年到1998年开始工作的人员,有不少人都是在当地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实施之后参加工作的

比如当地的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实施时间是1993年,那当地在1993年到1998年开始工作的人员,就没有可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工作工龄了,因为在他们开始工作的时候,当地的养老保险就已经开始缴费了,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也都按照实际缴费年限计算了。

其次是在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实施之前的工作工龄不属于连续工龄,不被国家认可的情况下,参保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也是无法认定的。

比如在1986年到1998年开始工作的人员,在当地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实施之前的工作工龄,是属于非连续工龄的临时工龄,或者是在私营企业工作的情况下,则参保人员的工作工龄就无法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因为这些参保人员的工作工龄是不被国家认可的,所以就无法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的。

总结来说,在1986年到1998年开始工作的人员,如果是属于以上2种情况,则在办理退休手续时,这些参保人员都是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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