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办理材料
1.主借款人身份证信息授权码、身份证电子信息、实体身份证均可(港澳台同胞提供相应证件材料);
(身份证信息授权码和身份证电子信息通过“爱山东”APP或“淄博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出示)
2.还款银行存折或卡。
办理方式
1.登录淄博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https://zbzfgjj.cn/hfmiswt/login)或到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办理。
2.到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办理的须携带实体身份证。
补充内容
贷款扣款日、冲还贷日无法办理本项业务。贷款扣款日:每月20日(节假日顺延)、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冲还贷日:每月20日。
请确保在办理此项业务前还款卡账户资金充足。因资金不足扣款不成功的,该项业务将取消。存足资金后,需重新办理。
通过网上服务厅办理的借款人,资金扣划不成功而还款卡确认已经扣款的请及时拨打 *** 联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处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 ***
1.齐鲁石化分中心、临淄分中心 咨询 *** :0533-7177200
2.市直分中心 咨询 *** :0533-5201735
3.张店分中心 咨询 *** :0533-2307183
4.淄川分中心 咨询 *** :0533-6022870
5.博山分中心 咨询 *** :0533-4185473
6.周村分中心 咨询 *** :0533-6160172
7.桓台分中心 咨询 *** :0533-8218404
8.高青分中心 咨询 *** :0533-6969588
9.沂源分中心 咨询 *** :0533-2755811
10.高新区分中心 咨询 *** :0533-3582163
11.经济开发区分中心 咨询 *** :0533-2320355